日前,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如何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登记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服务群众林权登记办理需求,咸安区被确定为全国“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地区之一,为全国林权登记探索一条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是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咸安实际,认真做好《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工作,一是研究政策方针。通过收集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围绕影响林权登记规范高效办理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读、深入分析、深刻领悟,并结合咸安实际,起草《工作方案》。二是学习先进典型。主动对接省自然资源厅支持,寻求福建三明、浙江宁波、安徽宣城、江西抚州等地的林权登记政策文件及典型交流材料,进行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学以致用。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完成《工作方案》初稿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经过多轮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建议,对《工作方案》征求的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四是提交会议审议。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形成《工作方案》的送审稿提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乡镇办主职领导等展开深入研讨,对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主体、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三、《工作方案》明确了哪些工作内容?
《工作方案》围绕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从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一是对林权登记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问题整改台账,运用现代高新技术,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组织开展权籍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达到满足林业管理和林权登记需要。二是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通过制定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标准化程序开展工作,分阶段推进,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三是按照“愿联则联、愿单则单”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林地权属进行合理分配,解决好户与户、组与组之间因错登、漏登以及相邻边界交叉重叠等问题,并及时组织村级组织与农户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四是根据原成果不推倒重来,最大化利用原始数据的工作要求,对林改时期存在资料信息数据不准确、不齐全、不完整等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依法依规办理林权登记手续。五是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成果,减少过去“证出多门”等现象,实现与自然资源“一张图”整合,进一步激发社会群体参与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服务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工作方案》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办为成员单位,成立五个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
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明确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由区林业局牵头,负责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等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将林权合同管理和林权不动产登记事项下放到乡(镇、办)综窗办理,做好相关对接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为责任单位共同参与,建立林权纠纷调处联席工作机制,遵循“属地处理、逐级负责、分级调处”原则,开展化解“一地多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统筹整合落实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及时拨付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三是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针对林权数据整理分析、补充林权地籍调查数据信息、系统改造开发等经费,以及每年因涉及界址、界线、面积、范围变化等产生的测绘经费,均列入区级财政统筹。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林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政策要求,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林权登记政策和业务培训,加快提升林权登记业务能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林权登记政策落地见效,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登记,更好服务支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