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精神,咸安区被确定为全国“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地区,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扬守正创新精神,进一步提升林权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全面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出发点,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林权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探索解决我区林权登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统一标准,创建区、镇、村三级联动服务平台,将“不见面、零材料、秒审批”等举措落实到林权登记上,推行“一事联办”“全程网办”服务模式,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目标,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全国林权登记探索一条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
三、基本原则
(一)大稳定原则。以1981年稳权发证为基础,坚持不变不换、物权法定、便民利民原则,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二)准定位原则。保持原林改确权成果连续稳定,对林改确权基础数据进行补充完善,利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和设备对林地边界进行精准定位,解决好林权登记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三)小调整原则。以林权登记数据清理整合为抓手,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建设用地、宅基地等占用林地的进行调整;针对耕地与林地有重叠的进行区分,按照“受理一宗、调查一宗”的方式,分批次进行登记。
(四)化纠纷原则。充分考虑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矛盾积累多、成因复杂的特点,建立林权纠纷联席调处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矛盾纠纷积案化解。
四、推进措施
(一)试点先行先试。为确保我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选定浮山街道办事处作为先行试点单位,对林权登记的“堵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整改台账。通过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运用高新技术,开展权籍调查等相关工作,补充完善林权登记信息,以满足林业管理和林权登记需要。
(二)制定标准程序。根据自然资源部《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咸安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通过制定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标准化程序开展工作,分阶段推进,抓好落实,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稳妥推进确权。按照“愿联则联、愿单则单”原则,根据群众真实意愿,对林地权属进行合理分配。组织群众对林地进行指界确认,达成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四至明确的一致意见后进行林改确权,解决好户与户、组与组之间因错登、漏登以及相邻边界交叉重叠等问题。林地确权登记后,及时组织村级组织与农户签订林地承包合同。
(四)依法办理登记。根据原成果不推倒重来,最大化利用原始数据的工作要求,将之前所发的林权不动产权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林改时期存在资料信息数据不准确、不齐全、不完整等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具备发证条件后,再依法依规办理林权登记手续。
(五)发挥成果效应。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完成后,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成果,实现与自然资源“一张图”整合,激发农村生产要素内在动力,激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促进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领衔推动的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全面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实时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对接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开展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所需的林权数据整理分析、补充林权地籍调查数据信息、林权数据转换、系统改造开发、退耕还林和林权抵押等档案数据转换等工作经费,以及每年因涉及界址、界线、面积、范围变化等工作产生的测绘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三)营造良好氛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政数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林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政策要求,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确保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协调机制
附件
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伍寿 区委常委 副区长
副组长:丁 玲 副区长
成 员:吴玖山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 涛 区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汪性智 区司法局局长
熊秋秀 区财政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先柏 区政数局局长
陈 晖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钱 华 区林业局局长
钟高峰 汀泗桥镇镇长
周永定 向阳湖镇镇长
余 乐 官埠桥镇镇长
蔡海咸 横沟桥镇镇长
王 哲 贺胜桥镇镇长
吴大伟 双溪桥镇镇长
张娟文 高桥镇镇长
唐 阳 大幕乡乡长
李 想 马桥镇镇长
王 辉 桂花镇镇长
王 关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雪飞 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红功 浮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金勇智 区林业局副局长
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宋任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王永怀同志、金勇智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林权登记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试点建设进程,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建设落地见效。
成立五个具体工作专班,分别设在相应成员单位,由相应成员单位各自指派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
成员单位及工作专班如遇人员调整,由接替工作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另行文。试点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工作专班
(一)林权登记工作专班: 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结合各乡镇(街道)做好村组林权地籍调查成果的界址线确认、签字、盖章等工作;指导第三方技术公司组织开展林权登记“堵点”问题的清理及数据分析、完成林改确权不动产登记权籍数据信息补充补录、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依据林权合同办理林权登记等工作;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
(二)林权管理工作专班:由区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林权抵押、退耕还林登记等数据信息成果档案资料移交工作;负责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组织启用林权综合监管平台系统,负责指导村级组织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并承办林权合同审核、网签备案等工作;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林地、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各村组开展林改确权资料不完整、信息数据缺失、签章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补充、完善;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乡镇(街道)授权赋予林权抵押监管等职能职责。
(三)服务下沉工作专班: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下沉,组织各乡镇(街道)将林权合同管理和林权不动产登记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综窗办理,做好相关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建设,负责网络运行安全,保障网络实时通畅。
(四)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专班: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共同参与,建立林权纠纷调处联席工作机制,调处林地与耕地、宅基地、建设用地等地类因“界址不清、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涉及“一地多证”的历史遗留问题。遵循“属地处理、逐级负责、分级调处”原则,各乡镇(街道)须鼓励农户之间的林权纠纷在村一级就地化解;确需提交区级层面化解的,具体纠纷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林业局完成前期调查定性,并给出明确一致意见后,由区司法局审核把关,出具行政确权决定书进行裁决;仍无法解决的,则通过法院仲裁按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五)后勤保障工作专班:由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统筹整合落实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及时拨付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