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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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安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精神,咸安区被确定为全国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地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扬守正创新精神,进一步提升林权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全面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出发点,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林权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探索解决我林权登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统一标准,创建区、镇、村三级联动服务平台,“不见面、零材料、秒审批”等举措落实到林权登记上,推行“一事联办”“全程网办”服务模式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目标,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全国林权登记探索一条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

三、基本原则

(一)大稳定原则。1981年稳权发证为基础,坚持不变不换、物权法定、便民利民原则,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二)定位原则。保持原林改确权成果连续稳定,对林改确权基础数据进行补充完善,利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和设备对林地边界进行精准定位,解决好林权登记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三)调整原则。以林权登记数据清理整合为抓手,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建设用地、宅基地等占用林地的进行调整;针对耕地与林地有重叠的进行区分,按照“受理一宗、调查一宗”的方式,分批次进行登记。

(四)纠纷原则。充分考虑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矛盾积累多、成因复杂的特点,建立林权纠纷联席调处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矛盾纠纷积案化解。

四、推进措施

(一)试点先行先试。为确保我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选定浮山街道办事处作为先行试点单位,对林权登记的“堵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整改台账。通过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运用高新技术,开展权籍调查等相关工作,补充完善林权登记信息,以满足林业管理和林权登记需要。

(二)制定标准程序。根据自然资源部《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咸安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通过制定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标准化程序开展工作,分阶段推进,抓好落实,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稳妥推进确权。按照“愿联则联、愿单则单”原则,根据群众真实意愿,对林地权属进行合理分配。组织群众对林地进行指界确认,达成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四至明确的一致意见后进行林改确权,解决好户与户、组与组之间因错登、漏登以及相邻边界交叉重叠等问题。林地确权登记后,及时组织村级组织与农户签订林地承包合同。

(四)依法办理登记。根据原成果不推倒重来,最大化利用原始数据的工作要求,将之前所发的林权不动产权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林改时期存在资料信息数据不准确、不齐全、不完整等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具备发证条件后,再依法依规办理林权登记手续。

(五)发挥成果效应。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完成后,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成果,实现与自然资源“一张图”整合,激发农村生产要素内在动力,激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促进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领衔推动的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全面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实时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对接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开展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所需的林权数据整理分析、补充林权地籍调查数据信息、林权数据转换、系统改造开发退耕还和林权抵押等档案数据转换等工作经费,以及每年因涉及界址、界线、面积、范围变化等工作产生的测绘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三)营造良好氛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政数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林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政策要求,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确保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协调机制

附件

咸安区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成人员

  长:刘伍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副区长

  员:吴玖山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汪性智   区司法局局长

熊秋秀   区财政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先柏   区政数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钟高峰   汀泗桥镇镇长

周永定   向阳湖镇镇长

     官埠桥镇镇长

蔡海咸   横沟桥镇镇长

     贺胜桥镇镇长

吴大伟   双溪桥镇镇长

张娟文   高桥镇镇长

     大幕乡乡长

     马桥镇镇长

     桂花镇镇长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雪飞   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红功   浮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金勇智   区林业局副局长

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宋任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钱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王永怀同志、金勇智同志任副主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林权登记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试点建设进程,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建设落地见效。

成立五个具体工作专班,分别设在相应成员单位,由相应成员单位各自指派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

成员单位及工作专班如遇人员调整,由接替工作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另行文。试点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工作专班

(一)林权登记工作专班: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结合各乡镇(街道)做好村组林权地籍调查成果的界址线确认、签字、盖章等工作;指导第三方技术公司组织开展林权登记“堵点”问题的清理及数据分析、完成林改确权不动产登记权籍数据信息补充补录、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依据林权合同办理林权登记等工作;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

(二)林权管理工作专班:由区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林权抵押、退耕还林登记等数据信息成果档案资料移交工作;负责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组织启用林权综合监管平台系统,负责指导村级组织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并承办林权合同审核、网签备案等工作;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林地、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各村组开展林改确权资料不完整、信息数据缺失、签章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补充、完善;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乡镇(街道)授权赋予林权抵押监管等职能职责。

(三)服务下沉工作专班: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下沉,组织各乡镇(街道)将林权合同管理和林权不动产登记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综窗办理,做好相关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建设负责网络运行安全,保障网络实时通畅

(四)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专班: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共同参与,建立林权纠纷调处联席工作机制,调处林地与耕地、宅基地、建设用地等地类因“界址不清、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涉及“一地多证”的历史遗留问题。遵循“属地处理、逐级负责、分级调处”原则,各乡镇(街道)须鼓励农户之间的林权纠纷在村一级就地化解;确需提交区级层面化解的,具体纠纷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林业局完成前期调查定性,并给出明确一致意见后,由区司法局审核把关,出具行政确权决定书进行裁决;仍无法解决的,则通过法院仲裁按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五)后勤保障工作专班:由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统筹整合落实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及时拨付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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