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热门搜索: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此件予以公开)

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91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加强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履行“两统一”职责要求,推动解决“底数不清”等自然资源管理问题,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解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实物和价值属性信息缺失、价值内涵不统一、价格体系基础不均衡等突出问题,统筹谋划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2.坚持目标导向,分类施策。以基本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为目标,结合5类自然资源特点和管理基础,按照“以现有工作成果为基础,逐步提高精度”的思路,建立健全我区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分类别采取不同技术方法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3.坚持质量第一,明确责任。坚持质量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和分工,建立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建立核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清查的数据真实、建立的价格体系客观、估算的资产经济价值合理。

(三)工作目标。摸清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统一资产经济价值内涵,建立我区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估算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健全组织方式与协调机制,进一步验证并优化技术路线与方法,完善技术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产清查制度。

(四)工作范围和时间

在我区全域内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清查试点基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试点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

二、工作任务

建立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估算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核查资产清查成果,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数据库,开展成果分析应用研究。

(一)补充调查、采集、提交5类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相关基础数据资料。

(二)清查属性信息。整合处理资产清查底图与专题数据,获取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价格、分布、用途、使用权和收益等属性信息。

(三)确定资产清查价格,开展经济价值估算。在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的基础上,选取对应方法,确定农用地、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清查价格,结合实物量,估算资产经济价值;在基准地价基础上,确定国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结合实物量,估算资产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开展咸安区内已查明资源储量的实物量清查和经济价值估算。

(四)对本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编制并提交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集、专题图件等成果。

三、阶段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1年8月,区政府部署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上报上级备案。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与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开展试点培训,明确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资料收集阶段。2021年8月内,调查、采集5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物量清查相关资料。

(三)实物量清查阶段。2021年8月,开展实物量清查。依据资产清查技术规范,按照先核清5类资源边界,再确定资源数量、质量的顺序,综合运用数据叠加、行政记录查阅、统计数据收集和补充调查等方法采集5类资源的空间与属性信息,通过空间数据整合处理,生成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属性信息。

(四)实物量核查阶段。2021年8月,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物量清查成果自检,并汇交上级核查。

(五)经济价值估算阶段。2021年9-10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价格补充完善和区域内统筹平衡,上报省级汇总检核分析和统筹平衡,并配合省级确认结果。2021年10-12月,在国家级价格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实物量清查成果,初步估算经济价值,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2021年12月-2022年2月,细化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调整完善5类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六)价值量核查阶段。2022年2-3月,对经济价值估算的方法、过程、结果开展自检、上报,根据核查结果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七)数据入库阶段。2022年4-5月,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立数据库,并向上汇交。

(八)总结应用阶段。2022年5-6月,开展试点总结和成果应用分析。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编制试点总结报告,探索试点成果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委托代理机制等工作方面的应用。

四、责任分工

(一)统筹协调、汇总分析。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与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清查试点工作的动员部署及培训、制订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汇总试点成果,编制清查试点报告,开展清查成果分析应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局)

(二)细化省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组织采集、汇总、提交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基础数据资料;细化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制定我区资产清查修正体系。(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局)

(三)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组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储备土地的清查、过程性检查及成果汇交。(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矿产资源资产清查。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资产清查、过程性检查及成果汇交。(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组织开展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过程性检查及成果汇交。(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局)

6.空间数据整合处理及数据库建立。制作清查工作底图、开展空间数据整合处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图集。(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清查试点数据核查。对清查成果开展自检,形成我区质检报告。(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局)

五、试点成果

(一)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汇总表

(二)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

(三)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信号采集数据成果

(四)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成果图集

(五)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六)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报告

(七)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质检报告

六、实施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是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落实保障所有者权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咸安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陈副区长

长:宋任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洪声耀区财政局局长

     员:沈昌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黄年伍区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沈昌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若发生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工作。区林业局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相关工作;配合建设森林资源资产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过程性检查及成果汇交;配合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成果自检。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资产清查试点工作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分级核查,控制质量。严格落实县级自检、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和国家级核查的质量分级控制(“三检一验”)要求,以国家制定的清查技术指南、标准以及成果规范等为依据,建立我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人,分阶段对试点清查工作进行过程检查,各阶段工作成果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做到清查试点工作全过程控制,对成果实行100%全面质量核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在清查过程中所获得和使用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数据安全,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相关成果仅用于资产清查工作。

附件:
新闻资讯一网打尽,政务服务尽在手中。
云上咸安
咸安发布
  • 欢迎下载“云上咸安”APP、关注咸安政府网官方微信“咸安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云上咸安”二维码下载APP。
  • ②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或搜索“咸安发布”、“xianancn”关注微信公众号。
【 打印 】
【 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