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2018年10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2018年7月3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2018年10月29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咸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8﹞17号)。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及安排,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上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咸安实际,多轮次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办场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咸安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于3月6日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3月9日经区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实施。
二、方案解读
(一)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2019年6月底前,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2019年6月底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5%以上,2019年底,进驻区级大厅(含分中心)“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区级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40%以上。
优化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流程,企业合规的开立账户申请应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6月底前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在全区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企业简易注销手续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的目标。
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倡导部分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
(二)营造宽松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
规范发展中介服务。按照省、市要求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引导全部中介服务“入市交易”。加强中介服务限时、限费管理。
压缩办理时限,用电报装中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装表接电五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居民客户7个工作日、其他低压客户1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53个工作日。咸安主城区用水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55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主城区小型工商客户、普通工商客户安装通气时限分别压缩至l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距离中压管道一公里范围内、外的区域分别在5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
完善企业税费服务。全力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严格落实国家取消、降低或停征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全面落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实行全区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实行网上集中常态公开、动态调整管理,实行清单之外“零收费”。
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搭建“银税”“银商”合作平台,确保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融资成本明显降低。
提升交通物流服务水平,着力推进交通三年“四大攻坚战”建设,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依托咸安交通资源,优化运力结构,重点发展公、铁、水、空等多式联运。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电子口岸和大宗商品交易等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合作、交换和共享。
提高网络保障水平。实现4G网络全覆盖,配合市级建成5G试验网,取消流量漫游费,确保今年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扩大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范围。
(三)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加强招投标管理。推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区级项目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比例达到90%以上。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上级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对依法收取的保证金,积极推行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
强化产权保护工作。优化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公开处理流程和办理情况,降低维权成本。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建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对调解不成的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以及速裁机制分流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审判、电子督促程序、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
推进破产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受理各类破产案件,畅通破产案件受理渠道。促进破产程序全程公开,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合理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
(四)营造守信践诺的诚信环境
健全完善信用环境。推动全区重点领域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金融、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旅游等方面实施联合奖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五)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
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在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指导用人单位科学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搭建人才数据库。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政策。
营商环境是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增强实体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咸安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公布和实施,为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提升经济发展动力,为促进咸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打造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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