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咸安经济开发区、区财政局、区科经局:
现将《咸安区探索创新积分赋能 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咸安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咸安区探索创新积分赋能 助力科技型中小
企业融资工作方案
为响应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战略部署,全面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咸安区积极探索创新积分赋能,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与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湖北省企业创新积分制应用,探索创新积分赋能,有效解决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看不懂、不敢贷”难题,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银行发放科技信贷意愿,增加科创企业有效信贷供给,提高金融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水平,大力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科创企业数据收集整合。对接科技部门打通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本级使用权限,导出本地科创企业创新积分清单,定期更新,分类管理,根据积分排名,将企业分为“重点支持”“优先支持”“鼓励支持”和“审慎支持”四级。(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科经局)
(二)甄选合作机构与融资产品。全区范围内甄选具有科技金融服务经验和良好信誉的金融机构合作,引导合作银行基于科创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推出“创新积分贷”创新金融产品,通过降低融资门槛、优化贷款条件、简化审批流程等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咸安经济开发区、区科经局)
(三)主动对接科创融资需求。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要求银行对科创企业一对一指导,充分利用“楚天贷款码”“咸融通”等线上融资平台,引导科创企业在线申报融资需求,合作银行严格按照“1351”融资服务模式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根据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数据合理测算信用额度和贷款利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咸安经济开发区、区科经局)
(四)实施差异化融资支持。对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为“重点支持”和“优先支持”的企业,引导合作银行给予利率、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优惠;将“鼓励支持”类企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并推送至担保机构,依托“首贷担”“再担园区贷”“科担联合贷”等新型政银担产品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按照“4321”“4222”模式分担信贷风险;“审慎支持”类企业推送至省信用培植工程进行专项辅导培育。(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咸安经济开发区、区科经局)
(五)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安排专项额度,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重点支持”和“优先支持”类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不断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为科创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有力支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经局)
(六)强化科创积分应用与培训辅导。编制科创积分申报辅导手册,明确积分计算规则、评估标准及申报流程,为科创企业提供操作指引。强化指导培训,定期组织专题培训班,邀请行业专家、金融机构代表等,就科创积分填报技巧、政策解读、融资策略等方面进行授课,提升企业积分申报能力。设立专门咨询服务窗口,为科创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积分申报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咸安经济开发区)
(七)加强媒体宣传引导。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创企业积极性,增强科创企业对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咸安经济开发区、区科经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及金融机构召开“创新积分贷”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及责任要求,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的具体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标准。(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二)推进实施阶段
1.数据收集整合。区科经局要主动与省科技厅对接,获取并导出“智慧大脑”科创企业创新积分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分类管理企业信息。(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2.明确合作银行。区政府办组织在全区范围内筛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确保咸安区合格合作银行全覆盖,引导银行基于科创企业积分评价结果设计并推出“创新积分贷”等金融产品。(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
3.扩大业务规模。区政府办组织合作银行和经开担保公司主动对接科创企业,通过“楚天贷款码”线上申报“创新积分贷”,合作银行按“1351”模式快速响应,力争年内贷款达到1亿元,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4.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区财政局出台《咸安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区政府设立专项风险补偿金,与合作银行签订风险补偿协议,为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提供风险补偿。(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5.积分应用与培训辅导。区科经局负责编制辅导手册,组织专题培训班,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将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智慧大脑”覆盖范围内,确保科创评级企业同比增长10%以上。(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三)总结评价阶段
各相关单位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包括贷款余额、合作机构数量、融资产品推出情况、企业融资成功率、风险补偿机制运行情况等。组织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分享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金融工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科经局、咸安经济开发区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建立企业创新积分应用的激励容错机制,对“创新积分贷”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的宣讲解读,采取讲座、研讨、案例教学等形式开展培训,引导企业了解企业创新积分、参与企业创新积分。加强企业创新积分应用场景探索和实施,及时总结企业创新积分统计、评价及应用工作亮点和成效,形成咸安经验。
附件:咸安区探索创新积分赋能 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领导小组
咸安区探索创新积分赋能 助力科技型中小
企业融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声耀 副区长
副组长:金其胜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 涛 咸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彭 辉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熊秋秀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昌勇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其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则按照职务变动自行替换,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