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台记者 李瑞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20年12月20日至30日,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宁市开展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5月7日向咸宁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咸安区委书记李文波在咸安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督察认为,2018年以来,咸宁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体系建设,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着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
督察指出,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探索不够,整改落实不坚决不彻底,等待观望的现象依然存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群众期盼有差距。
督察要求,咸宁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咸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督察强调,咸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咸宁市委、市政府处理。
市委书记孟祥伟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生态短板,强化统筹兼顾,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提高,切实将咸宁的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咸宁力量。
区领导陈恢根、镇权、马桂莲、郑奇明、胡昌文、何琼珍、陈文钢、杜新国在咸安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