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热门搜索: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
日期: 2020-01-15
【 打印 】
【 字体:  】

咸安政办发〔2017〕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2017年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2017年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助力稳增长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等经济指标数据,开展反映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分析。加大对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低保、精准扶贫等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和行业审计结果公开。(各乡镇办场、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新媒体主动推送、宣传解读等工作。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通过区财政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集中发布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管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考试考务收费等目录清单,并适时动态调整更新。监督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情况。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人工、技术创新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公开,及时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稳岗、社保基金监督执法、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办场、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等实施过程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履约等信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各乡镇办场、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推进公开PPP工作进展、突出典型和成功案例。(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围绕助力促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在全面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对于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清理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推动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机构、过程和结果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物价局、区工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督促公开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等信息。(区国资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按程序规定发布大宗农产品和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公开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每周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推动地方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区农办、区农业局、区国土局、区粮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外,力争实现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大力推进税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强对资源税、环保税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强化对改革任务的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围绕助力调结构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推进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省、市、区化解产能过剩有关要求,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相关的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在“信用咸宁”网站公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和专项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检查结果和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消费维权蓝皮书、12315数据分析报告及消费提示信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提示。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区质量检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围绕助力惠民生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各乡镇办场年度减贫进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进展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彩票公益金、金融扶贫、旅游扶贫、健康扶贫、雨露计划、易地扶贫等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办场,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政府金融办、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发布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特重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等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特别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情况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实施院内抗菌药物总费用、耗材使用总费用和辅助检查总费用公示,建立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区教育局、区卫计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药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区食药监局负责落实)
  五、围绕助力防风险推进政务公开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各乡镇办场,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围绕强化住房保障推进公开。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各乡镇办场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档案制作、管理和改造和补助信息公开。(各乡镇办场,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安全信息,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区安监局负责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办场、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主动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做好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分办信件回应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办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区政府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自查。(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办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办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新闻资讯一网打尽,政务服务尽在手中。
咸安发布
云上咸安
  • 欢迎关注咸安政府网官方微信“咸安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咸安发布”二维码关注或扫描“云上咸安”下载APP。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咸安发布”“xianancn”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