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咸安区供销社开展了“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向群众宣传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号召辖区商户从自身做起,遵守公共卫生文明规范,自觉维护城市公共形象。区供销社的志愿者还向商户发放了《条例》宣传单页,并结合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对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呼吁商户从自身做起,积极做《条例》的践行者,让文明行为在学习中传播、在实践中落地生根。“以后希望多多举办类似的活动,通过‘微传递’的力量,在大家心中埋下文明的种子。” 商户黄春霞说道。
下一步,区供销社将继续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约束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共同创建和谐、幸福、文明的家园。
通讯员:吴紫芬 潘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