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处罚,为乱倾倒渣土违法行为买单。今后,我司一定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杜绝发生类似违法行为。”8月20日,咸宁市某竹木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其公司违法倾倒渣土行为履行行政处罚(罚款)后表示。
据了解,7月初有市民反映,在光谷大道与钟台大道路段附近有违法倾倒渣土(建筑垃圾)的行为,为此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片区执法人员加强对此路段的巡查,并于每晚安排人员进行蹲点。7月14日凌晨3点左右,该局蹲点执法人员发现了违法倾倒渣土的行为,随即迅速上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涉事车辆当场锁车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经查明,当事人咸宁市某竹木市场有限公司承接了一公司装修业务。因装修过程中有一些建筑垃圾产生,当事人安排驾驶员驾驶其公司名下车辆,偷倒建筑垃圾。执法队员对现场司机和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对现场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执法人员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违法当事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很多车主存有侥幸心理,利用深夜时间违规乱倒渣土。随意倾倒渣土危害很大,主要表现在:环境卫生方面,偷倒的建筑垃圾会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如果遭遇大风天气,尘土会随风飞扬,造成扬尘污染,从而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污染土壤方面,建筑垃圾与土壤混合后,会导致农作物难以生长,同时乱倒的建筑垃圾也会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破坏土壤质量,降低空气质量;污染水质方面,建筑垃圾中的废砂浆和混凝土块含有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废金属料中含有大量重金属离子。这些物质在雨水渗透过程中溶解,进入水体,导致水质污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道路安全方面,倒在路边和路面的建筑垃圾会妨碍交通,影响道路的通行功能。这可能会导致在夜间行驶时由于驾驶员未及时发现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水利设施方面,倒在堤塘、滩地、河道的建筑垃圾,可能会不慎堵住泄洪排涝的水利设施,这将严重影响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城市环境卫生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群众共同维护。咸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特约记者:章和开 通讯员:米妍琦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