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该市6月1日印发《咸宁市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对落实“门前四包”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后三名单位挂“不文明单位”牌子。该市还在媒体开设文明创建“红黑榜”,对比曝光正、负面典型。
咸宁广播电视台记者于6月2日暗访农行南大街支行,拍摄门口的垃圾、电动车停放不整齐和“牛皮癣”小广告,一名工作人员情绪激动,推搡阻止。根据《管理办法》,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咸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开会评议,认为该单位不仅没有履行“门前四包”责任,还以不文明的方式阻挠监督,影响恶劣,决定张挂首块“不文明单位”牌匾。
6月8日,市委相关负责人一行将牌匾送到支行,牌匾落款为“咸宁市文明办 咸宁市创文办,二0二0年六月”。农行咸宁分行负责人责成支行行长将荣誉墙上的荣誉牌全部取下,挂上这块“不文明单位”牌匾,“要让员工每天看得到,深刻反省。”
8日晚,该支行全体员工召开会议,大家对照岗位职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堂经理刘朝霞是10多年老员工,她眼泪盈眶:“我们很伤心!脸上无光!”
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一个月后将对照《管理办法》标准进行回访,达标后集体研究摘牌。杜超宏说:“这块牌子就像一块石头压在心里,将严格对照文明创建要求进行整改,以最快的速度摘下这块牌子!”
9日上午,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在该行看到,门口电动车摆成了一条线,灯杆上的“牛皮癣”不见了,门口摆放分类垃圾桶,十分干净整洁。
为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咸宁市已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市委负责人也多次带队上街清理垃圾,“任有千难万险,也要坚定不移抓好文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