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法制科、区政府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了全区质监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我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 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按照区审改办《关于征求<咸安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咸安审改办发[2017]3号)和《关于推广应用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通知》(咸安审改办发[2017]10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法规科及业务科室对涉及本单位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核对,整理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在在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平台上予以公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组织开展了“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了2013年-2017年以来局发文件,无一涉及“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制定了《咸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咸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了决策流程。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发挥法律顾问在质监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我局从2012年起,分别聘请咸宁开成律师事务所王洪山、郑登堂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并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培训学习。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一方面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涉及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件办理技巧等;另一方面按省、市局有关文件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案审办主任培训班和市局组织的“千人百企”标准化培训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质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合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将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的规章一起整理并装订成《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发放给每一位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公正、公平。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组织开展了2017年8月份以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共自查行政执法案卷4件,办理的案卷全部为一案一卷,所办理的案卷在执法主体、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执行程序、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文书使用和制作等方面均达到了案卷办理和文书制作的规定和要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制定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严格规范我局实施的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我局印制了包含我局所有职能在内的《便民指南》,发放给来我局办事的企业、单位,并利用“3.15”、“12.4”等活动契机向广大市民发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工作的具体实际,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咸安区质监局2017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咸安区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种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二是从事大法治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要提高,亟需加强学习;三是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四是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法制宣传的载体和方法有待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及省、市、区人民政府安排,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增强本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