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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物价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日期: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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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支部成员任副组长,法规调控股、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法规股,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为法制工作的专门机构。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专门人员具体抓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局党总支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分管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等,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领导有力、责任到位、任务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大力开展价格宣传
  1认真做好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局法规调控股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法治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治宣传工作。利用“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九周年纪念日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的颁布实施,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治建设等内容,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并出动物价人员160余人次,在武商量贩和银泰百货门前设点,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手册和向群众宣传等方式进行大规模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共发放价格宣传手册、资料5000余份,利用12358价格执法宣传车在城区大街小巷进行宣传。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电视台、报社等媒体的采访,宣传《条例》的亮点,解释《条例》与之前法规的不同点和增加点及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在全区各行政村、社区办公阵地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画500余,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2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在局机关设立了党(政)务公开宣传栏,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权责清单等。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并不断进行优化,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职权。认真负责地对待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及受理和咨询工作。
  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局党总支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观看视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如积极参加省、市物价系统、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通过学习真正达到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目的。
  2大力提倡鼓励学法。我局采取请市物价局、区法制办和区司法局的法律专家上法制课的办法或以会代训,股长讲课,集中培训全体干部集体学和自学的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普法教材、专项法律释义等法制学习资料,为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地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创造条件。全面加强法制教育培训,结合普法考试工作和《湖北省价格条例》实施,购买辅导教材,组织专题辅导学习,率先在全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湖北省价格条例》进行闭卷考试,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赞赏,并也开展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每月例行学习的重要内容,由局法规股调控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下发给局属各部门,督促大家认真学法,并结合学法用法考试检验自学效果。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价
  1大力开展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价格法和省、市物价局有关价费管理的规定,为适应依法治价工作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重大价费事项发布公告、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备案、成本监审、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行政执法、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等工作制度,并将上述工作制度汇编成册。

  二是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三定”方案,对现有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权责清单。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依法逐条逐项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准确把握每项行政职权的内涵和外延。并相应地对照每项职权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减少环节,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确保权责明晰、程序透明、运作高效。最终经过清理、确认、审核,共编制权责清单6大类25项,其中行政处罚1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类4项。二审通过后,根据全区统一要求,将权责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在每个股室公布相应的权责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围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切实做到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各项价格改革和相关价格决策的法定程序,我局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周文宁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价格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各项价格改革和相关价格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依法制定价费文件。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价费公文审批程序等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确保价费审批的受理、批办、承办、核稿、签发、正式发文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规范了价费审批行为,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同时对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制度,开展价格文件清理。针对目前价格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放开、下放价格权限比较多,我局组织各业务股室进行价格文件清理,清理时间从2006年—2017年2月的各类涉及价格监管和调控的文件,凡是国家、省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应当废止的;凡是明显不符合价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的;凡是与设定的上位法已经发生变化的都一律废止无效。共清理文件184份,保留39份,废止145份。
  3进行了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和认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根据咸安区政府办的部署,对我局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上报了物价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方面的报表,按时保质完成行政许可规定和主体清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执行审批,对没有法律依据设定行政许可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对于重大价费审批,落实价格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调整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积极进行成本核算和监审,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知情权。落实局务会议制度、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价费审批、价格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
  5努力规范价格执法
  一是健全价格执法制度。结合价格工作实际,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质量,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是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是完善价格执法监督。推进阳光执法打造阳光物价。重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权责清单制定,第一时间公布了权责清单;实现了两法衔接。已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平台上进行公布;全面落实了“双公示”制度;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咸宁市市场价格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首次探索了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共同的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价格执法行为,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价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在全市率先探索实现网格化管理市场物价;注重内部横向监督,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局法规股室为合法性审查股室,严保各类价格文件制发程序合法、内容主体合法、制发过程公开透明,做到法规股不审查不发文、法规股不审查文件无效;建立并完善了价格执法、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并结合局属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将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内部横向监督制约机制,使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程序规范、权责分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执法工作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真正做到了“阳光执法”,营造了和谐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五、价格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坚持“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为主线,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有效地缓解了我区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上级物价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1抓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有新举措
 价格监测预警数据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监测重点加强对粮食、猪肉、蔬菜、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对于少数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的经营者,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
  2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涉农、涉企、涉医服务、涉教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同时,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截至12月底,在日常市场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件,查处价格违法总金额627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27余万元,罚款138余万元。举报案件132件,查处132件,办结率100%。
  3政策发挥价格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严格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审批程序,加强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制订。进一步强化定价前成本监审,审批了我区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价格,确保公租房物业公司实行收取合理的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是清费治乱,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局各项优惠减免政策,明确责任,使各项惠农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加强批费定价文件清理,进一步清理废止违规收费文件,切实治理乱收费现象,推进清费治乱工作的有效开展;严格控制各项收费标准的调整,规范垄断行业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
  4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价格听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完善听证制度,对听证的组织、听证代表的选取、听证的程序以及听证纪要作了更为全面、详尽的规定,把价格听证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成本监审进一步科学化。加强成本监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制定价格的科学性。今年来我局对3家单位进行了价格成本监审,完善建立成本监审制度,规范行业企业调价行为,为科学、合理定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财物价格鉴证进一步公证做到为司法、行政执法领域客观公正地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确保司法、行政公平正义,今年办理各种涉案财物评估鉴证案件155起。
  四是今年我局继续聘请了知名律师,把好我局执法大案、要案的法律关口。
  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局行政执法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方面有差距。由于新的价格法律法规的出台执法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需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从抓重点、找难点、求实效入手,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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