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政府《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认真履行“三品一械”监管职能,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行政监管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等级事故。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层层夯实责任
为促进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我局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凡是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通过制定并印发了《咸安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咸安区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评工作中,权重4分;制定并印发了《咸安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一书四员”制度》,落实网格员167人、信息员2042人,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网络;与各乡镇和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与食品药品相关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夯实责任。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提升执法水平
1、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立治理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开展了自查自纠行动。通过案件核审,发现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3个方面突出问题,并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针对行政处罚文书编号不规范和不遵守法定程序等执法问题,专门制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文书编号和相关程序的通知》(咸安食药监文【2017】1号)文件,及时纠错。
2、及时处理举 报事宜。6月28日,我局接到区法制办转来关于个体户举报我局选择性执法调查函后,局党组责成法规股和监察室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并及时回复,消除负面影响,维护执法权威。
3、创建乡镇办监管所执法规范化标准所。为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基层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我局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标准所创建工作,12个乡镇办监管所已顺利通过了省级标准所验收。
4、严格落实案件核审流程。实行办案、审查、审批三分离的承办模式,办案人员、法制人员以及分管局长严格把好案件审理、审查、审批三道关口,使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截至目前,指导基层办案400余件。
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我局还通过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采取日常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通用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全年共参加省局和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80人次。共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培训3次,学时40个小时,每次培训后都组织考试以检验学习效果,领导班子全年集中学法2次,全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三、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在行政审批服务上,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一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工作举措,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照再提速50%的目标,实现了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最短的目标。开展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严格落实审批服务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查找不足之处,不断提高我局的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窗口人员周郁娴和汪剑兰分别被评为了4、5月份的服务明星、7月份被评为红旗窗口。截至11月底,今年共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1794件。其中:食品经营1518件,小餐饮125件,小作坊13件,药品32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36份,GSP认证19份,二类医疗器械备案51份。
在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12.1”《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各种载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化公共药学服务,围绕“实用、普及、满意、服务”的原则。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示范创建和百日整治宣传活动,全区共悬挂横幅标语160条,张贴各类宣传画1000余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达到“促监管、提意识、保健康”的多赢目标。
四、坚持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杜绝行政滥权
根据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重大复杂案件统一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案审会 10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处罚建议和决定,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改正不足,积极探索科学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障全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