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办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事项的通知》(咸环指办文〔2018〕48号)、《关于做好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界信访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咸环指办文〔2018〕54号)的要求,我区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X420000201811110011等1个环境问题整改(见附件)。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6日
联 系 人:陈成
联系电话:18171861727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号
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咸安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420000201811110011 | 咸宁市咸安区沿河村二组建造廉租房,化粪池不通,臭水未处理,二组居民也是各自挖粪垱,臭味扰民。沿河村一带清水变污泥臭水,居民无生活用水。 | 咸安区 | 水,大气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 属实 | (一)责令区住建局和浮山办事处对沿河村二、三组廉租房化粪池及污水排放管网进行疏通,并将化粪池内积存物进行清理。同时,在7天内完成对管道口处理封闭工作,防止附近居民取粪水浇灌。(二)责令区住建局和浮山办事处对沿河村二、三组廉租房制定污水排放管网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沿河村二组、三组生活污水统一并入市政污水排放管网。(三)责令浮山办事处对沿河村二、三组周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爱护市政建设设施,确保市政污水管道正常运行。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