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组派“三万”活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进镇驻村,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全区开展以“绿满咸安大地,洁净美化环境,实现客运到村、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第五轮“三万”活动)。现提出总体方案如下:
一、深化活动认识
2015年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整改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一年。继续开展“三万”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现实要求,也是顺应群众呼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惠民之举。通过各级干部下基层、摸民情、送政策、办实事,可以达到增进干群感情、改进干部作风、加强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和“三农”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的。各级各部门要克服厌战情绪,自觉增强常(态)长(期)观念,高度重视并积极动员广大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服务“三农”的真感情,投身到活动中去,贴近基层,兴办实事,为民解忧,把“三万”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取得更大实效,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咸安绿色崛起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把握基本原则
(一)坚持转变作风、增进感情。以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群众观点,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
(二)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广泛动员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使活动覆盖所有的行政村、组,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
(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村村通客车为重点,为群众兴办力所能及的实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取得实效。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和群众要求,因地制宜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搞“半拉子”工程,不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五)坚持整合资源、统筹使用。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广泛筹措资金。在不改变有关涉农项目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捆绑资金、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效益。
三、明确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要围绕“一个中心”,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各级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紧密结合;与加快推进绿满咸安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紧密结合;与强化“三农”工作、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政策、增进感情、兴办实事、服务群众。
(一)宣传政策。采取深入农户,走进田头,召开群众大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文件,宣传实现“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咸安绿色崛起的目标任务,宣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抓好农村产权登记、承包土地确权颁证等政策,宣传中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大政方针,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计生工作政策,使各工作队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队。通过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农民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参与到农村公路客运建设和以村庄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二)增进感情。充分利用春节和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大好时机,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体等,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卫生、送信息、送温暖”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与农民群众增进互信、增进感情。
(三)兴办实事。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第五轮“三万”活动兴办实事采取“1+X”的模式,“1”即省委提出来的“村村通客车”的规定动作,各地要实现“村村通”;“X”即各地自选动作,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几个项目兴办实事。根据咸安实际,重点要做好两个自选动作:一是村村绿,加快推进“绿满咸安”行动,力争村村绿化三年达标的目标提前实现;二是村村美,扎实抓好村庄塘堰整治、卫生环境治理和文明乡村创建,改善村容村貌,美化人居环境,建成一批宜居村庄和美丽乡村。以“三万”活动为推力,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打破乡镇地域界限,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湾串连成片区,整合资金,按旅游点、参观点的标准集中、连片建设新农村美丽村湾。今年重点打造10—15个美丽村湾示范片,建成亮点,示范带动,以后逐年推进,通过坚持数年的努力,力争以美丽乡村建设的卓越成就扮靓美丽咸安。在完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巩固前四轮“三万”活动成果。
1.全面实现“村村通”。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大力推进“通客车”工程。一是改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对未通公路的行政村,全面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对已经修通但不具备通客车条件的村级公路,实施维修断桥断路、危桥危路、路肩培土、路基加宽、增设错车台、完善安保设施等工程,为“村村通客车”提供良好的公路通行条件。修建或整修招呼站、候车亭,树立乘车信息牌。二是建立村村通客车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建立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补贴通村客运购车、车辆保险、动态监控以及客运亏损等,以保障农村客运“开得起,留得住”。各工作队要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和掌握驻村通客运的现状,发现并反映存在的问题,协助区交通运输局、乡镇、村努力解决具体问题,建立合适的经营模式和运营机制,确保农村客车稳定运行。活动结束时,确保行政村全面正常通行客车;通客车的村级公路路肩培土、错车台土石方工程全面完成;特别危险路段的安全状况全面得到有效改善。
“村村通”责任主体:各乡(镇、办、场)、区交通运输局。目标:一年实现“村村通”,全区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区“三万”办考核验收。
2.加快推进“村村绿”。按照绿满咸安行动的要求,大力推进村旁、路旁、宅旁、水(沟、渠、塘、堰)旁及零星闲置地绿化,栽植桂花、香樟、银杏、马褂木、杜英、广玉兰、红叶石楠、柑橘、石榴、枇杷、枣树等绿化树木和经济苗木,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态家园、市民休闲观光的美丽乡村。同时统筹抓好其它乡村绿化,力争户平栽植5-10棵树,使森林入村、依路、围田。
“村村绿”责任主体:各乡(镇、办、场)、区林业局。目标:两年实现“村村绿“,全区力争两年完成所有行政村达到全省绿化村庄的标准,今年“三万”活动结束时,全区经林业部门验收达标的行政村要达到50%以上。由区林业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区“三万”办考核验收。
3. 着力实现“村村美”。按照新农村建设和“美丽家园,清洁乡村”的要求,扎实抓好村庄塘堰整治、卫生环境治理和文明乡村创建,建设“水净、村洁、人美”的美丽乡村。一是整治当家塘堰。继续抓好门口塘、当家塘的整治清淤,清理、疏浚排水沟、下水道,兴修饮用水设施,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持水质洁净。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塘堰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挖万塘”活动成果。二是治理卫生环境。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着力改善村容村貌,美化人居环境。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借鉴横沟经验,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农村垃圾清运原则上统一由乡镇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积极开展清洁村庄评比活动,每季度评选出全区“十个最洁净村庄”、“十个农村垃圾治理落后村庄”,实行动态管理。“三万”活动结束时,全区农村村庄环境有一个明显变化。到今年年底,有四分之一的行政村进入市、区“清洁村庄”行列。三是创建文明乡村。以农村“一五一十”工程为抓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网格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集党务、政务、法务、商务、农务、医务等“多务合一”的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教育引导农民建立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乡风文明。
塘堰整治责任主体:各乡(镇、办、场)、区水利局;清洁乡村责任主体:各乡(镇、办、场)、区住建局;农村网格化管理责任主体:各乡(镇、办、场)、区委政法委;文明乡村责任主体:各乡(镇、办、场)、区文明办。“村村美”目标:一年十片区、三年大变样、五年全覆盖、长抓不松劲,今年重点建设10—15个示范片。由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和区文明办分别负责制定塘堰整治、清洁乡村和文明乡村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由区“三万”办牵头,组织区委政法委、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和区文明办联合考核验收。示范片区建设由区农办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在办好上述“1+2”重点实事的同时,各工作队要结合部门职能和驻点村实际,因地制宜为驻点村出点子,找路子,引项目,促发展。
(四)服务群众。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改进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尽可能地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范围,为农民群众开展各种贴身贴心的服务。
此轮“三万”活动,要求各“三万”工作队组织开展好“十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送政策下乡活动;搞好一次节前送温暖活动;组织一次送苗木进村活动;参加一次村庄绿化义务植树活动;发动一次节前村庄垃圾治理集中行动;进行一次“村村通客车”现状专题调研活动;指导帮助驻点村建好一支热心农村公益事业的义工队伍;提供一批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信息;举行一次“送图书、送技术、送知识”的活动;组织一次“送电影”、“送戏”、“送健康文化产品”下乡活动。
四、分阶段组织实施
此轮“三万”活动从2015年1月底开始,至2015年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底至2月中旬)
1.1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分级开展干部培训,使工作组干部深刻领会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熟悉农村政策,知晓新一轮“三万”活动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2.2月上旬,工作队进村,深入村组和农户,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发动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等活动。
3.制定办实事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好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和项目,制定村村通、村村绿、村村美等实施方案。
(二)兴办实事阶段(2月下旬至5月15日)
在确定好办实事内容和方案的基础上,分步骤开展办实事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5月15日至5月底)
以区直各工作队和乡镇为单位,认真进行总结、评议和评比。活动结束后,区委、区政府进行总结表彰。
第五轮“三万”活动结束后,区直各工作队转入日常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完成“三万”活动的遗留任务;二是指导驻点村开展新农村建设;三是协助驻点村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四是协助驻点村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包括计划生育管理、“三留守”人员服务等,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五、广泛筹措资金
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原则,采取“六个一点”的办法,多途径筹措资金。
(一)争取省财政支持一点。积极争取省财政“三万”活动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村村通客车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二) 区财政筹措一点。区财政筹措资金不少于70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存量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建设10—15个美丽村湾示范片区;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以奖代补支持“绿满咸安”行动和“林业生态示范区”建设; 从2015年度农村“一事一议”资金中筹措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本轮“三万”活动 (其中760万元用于奖补各村兴办部门项目外的实事,200万元继续用于保障10个乡镇125个村(含奶牛场)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运转)。各乡镇要列支不低于20万元的“三万”活动建设资金。所有“三万”活动兴办的实事必须如实申报,活动结束,经区“三万”办组织考核验收后,据实奖补。
(三)项目资金争取一点。财政、交通、农业、林业、国土、水利、住建、环保、人社、扶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从省部门支持“三万”活动项目资金中超额争取我区应有的份额,省级财政资金和项目资金争取情况、使用方案要及时报区委、区政府。
(四)工作队帮扶一点。按照省委、市委文件精神,每支省工作队帮扶资金不低于10万元,每支市工作队帮扶资金不低于5万元,每支区工作队帮扶资金不低于3万元。
(五)社会资本支持一点。动员区内企业开展“支农惠民行动”和社会力量捐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产业建设。
(六)群众筹资投劳一点。本着自愿、利己、互惠的原则,发动群众筹资投劳。
六、分级组派工作队
(一)省、市工作队。省公安厅驻桂花镇4个村,市直29支工作队分驻29个村。
(二)区工作队。从全区96家单位中选派300多名干部,组成112支工作队,分驻110个村(含奶牛场)。
(三)乡镇安排干部配合省、市、区工作组开展工作。乡镇要在活动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专班负责,每村安排干部配合省、市、区工作队开展工作。
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安排此项工作,加强对工作队干部组派工作的领导,亲自到驻点村调研和指导工作,并安排1名政策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开展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组成“三万”工作队,特别是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锻炼成长。同时要组织动员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农村接地气,察民情、知民意、连民心,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为第一副组长、区“四大家”相关领导参加的咸安区新一轮“三万”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三万”活动。建立区“四大家”领导联系乡镇检查指导区直单位驻乡镇包保联系村工作制度。区“三万”办负责全区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要包片包村联系,指导、督促各工作队开展活动。
(二)健全工作机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办检查组、项目资金管理组。综合组负责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联系、指导、协调区直各工作队和各乡镇开展活动,由区农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抽派人员组成。宣传组负责策划和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由区委宣传部抽派人员组成。督办检查组负责对各级工作队开展“三万”活动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办,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农办抽派人员组成。项目资金管理组负责省级资金的争取和省、市、区级资金下拨、使用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类办实事项目的实施,由区财政局和区“三万”办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部门抽派人员组成。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实行党委、政府负责制。区直单位和乡镇是开展“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区、乡干部积极参与。区直工作队要帮助、指导和协调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群众、兴办实事以及建章立制等工作。
2.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牵头单位负责对所在乡镇办的区工作队进行管理,负责召集会议,传达精神,研究和部署工作。
3.加强资金整合。纳入“三万”活动的财政资金及涉农项目资金都要由区“三万”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预分配方案,并联合发文下达。各涉农项目资金及各级财政资金要由区财政局牵头制定整合方案,由区“三万”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方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4.加强检查指导。区“三万”活动督办组分阶段对区直和各乡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在加强与省直主管部门对接,做好资金争取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乡镇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组织相关评选与达标验收。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和驻村干部活动情况的检查督办。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截留和挪用“三万”活动资金,确保资金用到“三万”活动中,用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
5.加强信息交流。各乡镇和工作队要定期、不定期地向区“三万”办报送信息,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包括阶段小结、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具体做法、典型经验以及遇到的突出问题。区“三万”办适时以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等形式下发交流,并及时向省市“三万”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
(四)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活动要求;通过深入基层,对全区开展“三万”活动情况进行宣传。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 市委“七条要求”、区委“五项措施”,坚决反对“四风”。注意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严守工作纪律,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不得扰民,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坚持 “六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三万”活动期间,区直工作队干部要与原单位工作基本脱钩,保证50%以上时间在基层工作;“三万”活动结束后,仍要有四分之一的时间驻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各派出单位要热忱关注、大力支持工作队干部开展工作,各工作队在基层的费用参照2011年开展“三万”活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