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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务专栏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咸宁市创森工作获得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批复
来源:
咸宁新闻网
日期:
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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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国家林业局宣传办致函省林业厅,对我市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我市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加强领导、深入宣传,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将适时组织创建工作考评。6月5日,省林业厅致函咸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今年创建“湖北省森林城市”,要求我市按照《湖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及时反馈创建工作情况,省林业厅将在今年9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创森工作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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