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和《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区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方案》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2023-2025年,以行政村为单元,以乡镇场(街道)为单位,逐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全区至少完成7个行政村农村污染治理任务,2024-2025年每年至少完成10个行政村农村污染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区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6%,圆满完成市定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双60%治理要求,即一个行政村污水治理范围至少要覆盖60%自然村组和60%人口数量,既要开展厕所黑水(粪污)治理,也要同步开展厨房灰水(洗涤、洗浴)治理,基本实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已治理行政村村庄内全面消除“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治理任务。根据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优先选择斧头湖、西凉湖等重点湖泊周边行政村,饮用水源地、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乡村振兴示范点、共同缔造试点以及存在农村黑臭水体区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过对全区125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定2023年整治村湾为双溪桥镇高铺村,大幕乡井头村,贺胜桥镇万秀村,横沟桥镇杨畈村、凉亭垴村,高桥镇澄水洞村,官埠桥镇泉湖村;2024年计划整治村湾为温泉办事处肖桥村,浮山办事处龙潭村,双溪桥镇双溪村,桂花镇毛坪村,高桥镇高桥村,大幕常收村,汀泗桥镇赤岗村,马桥镇马桥村,向阳湖镇甘棠村、官埠桥镇官埠村;2025年计划整治村湾为横沟桥镇孙田村,桂花桥镇白沙村,官埠桥镇小泉村、滨湖村,向阳湖镇祝垴村,浮山办事处太乙村,桂花镇万寿桥村、苏家坊村,马桥镇钱庄村、仁窝村。
(二)明确治理模式。综合考虑农村常住人口、生活污水产生量、排放去向、经济条件等,合理选择治理模式。目前主要有五种治理模式,分别为纳厂治理模式、建站治理模式、分散治理模式、资源化利用模式、其他方式(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统筹治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我区计划
温泉办事处肖桥村,浮山办事处龙潭村,高桥镇高桥村,大幕常收村,汀泗桥镇赤岗村,马桥镇马桥村,向阳湖镇甘棠村,官埠桥镇官埠村、小泉村,桂花镇毛坪村,双溪桥镇双溪村生活污水主要通过市政管网延伸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横沟桥镇凉亭垴村、孙田村,桂花桥镇白沙村,向阳湖镇祝垴村,浮山办事处太乙村,桂花镇万寿桥村、苏家坊村主要通过建站治理模式对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收集处理;马桥镇钱庄村、仁窝村主要通过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统筹治理方式对农村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三)明确治理工艺。按照《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手册》,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技术。要结合村庄实际常住人口数量、排放去向、人口分布、地理条件等因素,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处理技术、处理方式、处理能力。在治理方案上,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中将厨房灰水接入到“小三格”(化粪池)排口一并收集。要考虑重力自流要求进行设计,鼓励采用一体化成套治理设施,以降低施工成本,加快施工进度。在治理技术上,一般采取“预处理、生物处理、生态处理”后排入自然环境,或者采用“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大三格)、生态处理”后排入自然环境,确保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地方排放标准。生物处理一般选用A/O、生物接触氧化、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等;生态处理一般选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稳定塘等工艺。在治理效果上,治理后生活污水出水相关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和受纳水体区划标准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全力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和检查督办、评比考核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流域综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绩考核,实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定期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督办通报,对履职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污水治理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乡镇,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挂点联系责任制,对于纳入今后三年治理任务行政村,按年度制定包保方案,明确包保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个行政村要明确一名区级领导、一个区直部门、一名乡镇干部、一支驻村队伍联系包保,加强对村级工作统筹和指导帮扶。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结合乡村示范点建设和共同缔造活动,实现污水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三)强化运营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项目资金,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通过区住建局统一结算。二是争取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将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同流域综合治理、资源产业开发相结合,采取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模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申报范围,争取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支持,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治理。三是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建立财政预算长效机制,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经费以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方式对各乡镇场(街道)按照考核评价等级进行补贴,保障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和建成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创新投入机制。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村保障性住房、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等纳入区实现污水治理地区根据省市项目相关规定建立污水治理受益者付费机制。五是区发改局要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降费政策予以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