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推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根据《湖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我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咸安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政策发展。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将慢性病综合防控融入各项公共服务政策,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
(二)环境支持。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积极完善“三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
(四)健康促进。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五)健康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
(六)监测评估。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七)创新引领。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3年4月-5月)
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创建阶段:(2023年5月-8月)
全面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和措施,努力实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三)自评阶段:(2023年8-9月)
按照《咸安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考评表》的要求搜集、整理、汇总各类资料,进行自评,接受省、市级专家的检查验收。
(四)巩固阶段:(2023年10-12月)
巩固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并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