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按照“积极推进、分年实施、确保稳定”的原则,认真推进我区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2021年前停办35个,2021年停办14个,2022年停办5个。
二、执行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79号)文件精神,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对乡村小规模学校进行撤并。
三、注意事项
1.优化校点布局。按照一个乡镇至少设置一所中心完小、一所小规模学校辐射周边3公里的要求,对学生较少的小规模学校在充分征求村、乡、镇、办事处意见的基础上予以停办。
2.妥善安置学生。为撤并小规模学校的学生提供就近安置入学服务,为有寄宿需求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统筹师资配置。统筹安排停办小规模学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妥善处理后勤人员解聘善后工作。
4.统筹资产管理。停办小规模学校的校舍资产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乡村不得将小规模学校的资产进行出售,必须确保小规模学校的资产不流失。
四、关键词诠释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
五、新旧政策差异
1.执行标准不同。2019年4月,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印发了《农村小规模学校“小而美、小而优”提质工程试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2.目标任务不同。《农村小规模学校“小而美、小而优”提质工程试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是立足破解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瓶颈,办好百姓家门口的乡村小学。确定了汀泗长寿小学、双溪伯敬小学、双溪李沛小学、桂花五爱小学等试点校。《咸安区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出台是针对长期“无学生、无教师、校舍闲置”的“空壳学校”进行清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教育统计数据。汀泗大坪小学、双溪李沛小学、大幕双垅小学、大幕西山下小学、马桥吕铺小学、马桥沈廖小学、桂花刘祠小学因自然消亡,予以停办。
3.统计口径不同。2019年统计数据为当年还在办学的小规模学校28个。2022年统计数据为包含2021年前停办35个、2021年停办14个、2022年停办5个。
咸安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