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
《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鄂发〔2023〕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生态为本、绿色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2023-2025年,以行政村为单元,以乡镇办场为单位,逐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全区至少完成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2025年每年至少完成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区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6%,圆满完成市定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双60%”治理要求(一个行政村污水治理范围至少要覆盖60%自然村组和60%人口数量),基本实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已治理行政村全面消除“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现状。各乡镇办场要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户生活污水纳入管网、资源化利用和农村住房雨污分流情况等基础信息摸底调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档”清单台账;督促辖区内有2023年度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档”台账资料于2023年11月底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2023年无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台账资料于2023年12月底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备案。(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选择斧头湖、西凉湖等重点湖泊周边行政村,饮用水源地、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乡村振兴示范点、共同缔造试点以及存在农村黑臭水体区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湾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安排后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村湾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污水资源化利用同农田灌溉回用、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文明创建等统筹推进,优先采用绿色低碳治理技术,实现污水治理同乡村生态和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底,全区上述重点区域行政村应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综合考虑农村常住人口、生活污水产生量、排放去向、经济条件等,合理选择治理模式。一是纳厂治理模式。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靠近城镇(3km以内)人口密集区,地形和施工条件满足污水收集纳入城镇管网的,由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温泉办事处肖桥村、浮山办事处龙潭村、高桥镇高桥村、大幕常收村、汀泗桥镇赤岗村、马桥镇马桥村、向阳湖镇甘棠村、官埠桥镇官埠村、小泉村、桂花镇毛坪村、双溪桥镇双溪村生活污水主要通过市政管网延伸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是建站治理模式。距离城镇较远、常住人口较多、村集体经济较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旅游风景区范围内等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设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生活污水逐户收集后集中处理(横沟桥孙田村、桂花桥镇白沙村,向阳湖镇祝垴村,浮山办事处太乙村,桂花镇万寿桥村、苏家坊村主要通过建站治理模式对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三是分散治理模式。常住人口偏少且居住分散、村集体经济较弱、非中心村、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旅游风景区的地区,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在农村改厕化粪池基础上,建设人工湿地、稳定塘、“大三格”等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资源化利用模式。常住人口少、农村劳动力不足、污水产生量较少、村集体经济薄弱、无环境敏感水体、地势条件不适合配套污水管网的偏远山区,或规划纳入拆迁、搬转等村庄,在农村改厕基础上,将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农户房前屋后农田、菜园、果园就地消纳或庭院绿化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五是其他方式。在进行治理的同时,结合村庄聚集程度、污水量等因素,鼓励采取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统筹治理方式,按照“就近、就地、就农”的原则,选取“收集+处理+排放”的治理模式,最后经消毒后达标排放,排放的达标尾水可进行绿化、浇灌和农田抗旱。马桥镇钱庄村、仁窝村主要通过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统筹治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
(四)注重选择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按照《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手册》,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技术。要结合村庄实际常住人口数量、排放去向、人口分布、地理条件等因素,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处理技术、处理方式、处理能力。在治理方案上,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过程中将厨房灰水接入到“小三格”(化粪池)排口一并收集。要考虑重力自流要求进行设计,鼓励采用一体化成套治理设施,以降低施工成本,加快施工进度。在治理技术上,污水治理技术路线一般采取“预处理、生物处理、生态处理”后排入自然环境,或者“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大三格)、生态处理”后排入自然环境,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地方排放标准。生物处理一般选用A/O、生物接触氧化、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等处理工艺;生态处理一般选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稳定塘等。在治理效果上,治理后生活污水出水相关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和受纳水体区划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污水管网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维管护、报废退出全环节监管。加强档案管理,实现一村一档、一站一档。按照“建管一体化”方式,选择法人主体统一负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理。各乡镇办场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可通过市场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并加强对运维单位运维成效监督评估,设备出现故障时,运维责任主体要在24小时内向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报备,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修。区住建局统一负责市政管网、无动力污水处理站、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每季度按要求开展出水水质自行监测,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已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污水治理,设施确实无必要运行的,由设施所在乡镇办场提出申请,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依法有序报废退出。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在技术指导方面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指导管理。各乡镇办场每年1月15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报送上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全力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和检查督办、评比考核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流域综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绩考核,实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定期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督办通报,对履职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污水治理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乡镇,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挂点联系责任制,对于纳入今后三年治理任务行政村,按年度制定包保方案,每个行政村要明确一名区级领导、一个区直部门、一名乡镇干部、一支驻村队伍联系包保,加强对村级工作统筹和指导帮扶。要结合乡村示范点建设和共同缔造活动,实现污水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
(三)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区住建局统一结算。二是争取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将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同流域综合治理、资源产业开发相结合,采取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模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申报范围,争取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支持,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治理。三是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和设施运维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经费以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方式对乡镇办场按年度考核等级进行补贴,保障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和建成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创新投入机制。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村保障性住房、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纳入区等实现污水治理地区,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探索建立污水治理受益者付费机制。五是区发改局要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降费政策予以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
附件:1.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组成名单及职
责分工
2.咸安区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考核表
3.2023年-2025年计划整治村湾名称
4.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档(模板)
附件1
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陈 浩 副区长
副组长:王 波 区住建局局长
张浩业 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徐盛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钱 坤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局长
成 员:聂拥军 区发改局一级主任科员
金良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周 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卫国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周小平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方盛 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
徐振强 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施龙兵 区卫健局副科级干部、区医改办副主任
钱 旺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 成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党组成员
兰 辉 汀泗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 明 向阳湖镇副镇长
陈文林 官埠桥镇党委委员
周 华 横沟桥镇党委副书记
郑国校 贺胜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罡 双溪桥镇副镇长
陈 锋 高桥镇党委委员
阮 海 大幕乡副乡长
陈 锐 马桥镇党委副书记
阚 军 桂花镇人大主席
吴溢华 浮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猛 永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 鲲 温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孙志清 向阳湖奶牛场党委委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钱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责任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负责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办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技术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对处理规模在20吨/日以上的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测,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对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各相关单位的生态环境考核内容。
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改厕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村厕所管护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运行管护机制。
区住建局: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导农村地区新建住宅预留厨房灰水和厕所黑水出口,便于集中收集处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奖励办法,作为拨付运维经费的重要依据。
区水利和湖泊局:统筹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工作,探索农村供排水一体化收费机制。
区发改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策划、立项审批工作,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区民政局:做好农业人口行政村核实认定和动态调整工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提供基础数据。
区财政局:按照事权与责任支出划分原则,加强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配套资金支持保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和美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和评价指标。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地方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
区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区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统筹推进。
区卫健局:配合做好农村化粪池出水无害化处理水质监测。
各乡镇办场: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属地责任,负责督促各村委会对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附件2
咸安区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考核表 | ||||||||||||||
填报单位:(村委会)加盖公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 | 行政区域 | 户主名字 | 电话 | 污水治理情况 | 考核结果 | 填报人信息 | 村委会负责人信息 | |||||||
县市区 | 乡镇 | 行政村 | 已完成 | 完成污水 | 黑水治理措施 | 灰水治理措施 | 该农户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
备注:1.黑水治理:黑水是水冲式厕所产生的冲厕水。治理措施A: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B:联户建有污水治理设施(大三格、人工湿地、稳定塘);C:改厕后出水经三格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附件3
2023年计划整治村湾名称
双溪桥镇高铺村,大幕乡井头村,贺胜桥镇万秀村,横沟桥镇杨畈村、凉亭垴村,高桥镇澄水洞村,官埠桥镇泉湖村
2024年计划整治村湾名称
温泉办事处肖桥村,浮山办事处龙潭村,双溪桥镇双溪村,桂花镇毛坪村,高桥镇高桥村,大幕常收村,汀泗桥镇赤岗村,马桥镇马桥村,向阳湖镇甘棠村、官埠桥镇官埠村
2025年计划整治村湾名称
横沟桥镇孙田村,桂花桥镇白沙村,官埠桥镇小泉村、滨湖村,向阳湖镇祝垴村,浮山办事处太乙村,桂花镇万寿桥村、苏家坊村,马桥镇钱庄村、仁窝村
附件4
咸宁市×××县(市、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档”
资
料
汇
编
编制单位:×××村委会(加盖公章)
××年××月
目 录
1.咸安区行政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
3.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考核表
4.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照片
咸安区行政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 乡镇 (街道办) | 行政村名称 | |||
乡镇政府驻地(是/否) | 中心村 (是/否) | 城乡接合部 (是/否) | |||
户籍人口 (户、人) | 常住人口 (户、人) | 自然村组 (个) | |||
位于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 (是/否) | 集中式饮用 水源地 (是/否) | 农村黑臭水体 (是/否) | |||
村级联系人 (姓名、职务) | 完成 农村改厕 (户) | 纳入城镇 污水管网 (组、户、人) | |||
建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台/套) | 设施总处理量(吨/日) | 设施覆盖自然村组(个、户、人) | |||
农村改厕后衔接污水处理设施(大三格)(户、人) | 农户生活污水引入周边资源化利用 (户、人) | 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村委会意见 |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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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 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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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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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审核意见 |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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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乡镇××村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年,全村完成农户改厕×户,占应实施农村厕所建改户数的×%,涉及人口×人;新增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公里,覆盖自然村组×个、农户×户、×人;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台/套,配套收集管网×公里(含入户支管和收集主管),覆盖自然村组×个、农户×户、×人;建设农户改厕后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台/套(大三格、人工湿地、氧化塘、土壤渗滤等),覆盖自然村组×个、农户×户、×人;实施农户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引入农田灌溉、菜园、果园、庭院绿化等)覆盖自然村组×个、农户×户、×人。截至××年底,该行政村每个自然村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户分别为×户……,占农户总数的×%;全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组×个,占比×%,该行政村(是/否)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备注:按照《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考核细则》(鄂农组办函〔2021〕12号),自然村组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可视为该自然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内60%的自然村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可视为该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主要措施
(一)组织保障情况。村级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制定计划、宣传发动、资金筹措、投工投劳等。县、乡和有关部门技术指导、检查督办、资金支持村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农村污水治理融入共同缔造活动等情况。
(二)工程建设情况。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工程竣工验收、设施运维管护、惠及人口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情况。多方争取治理资金,上级专项和奖补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有关部门项目资金、乡贤能人捐助资金、群众投工投劳等情况。
(四)地方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创新机制、其它能反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
当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申请上级帮扶和支持事项,下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情况。
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行政村名称: 受访人: 电话:
1.您所在的村是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
£是 £否
2.您家里是否建有农村卫生厕所?
£是 £否
3.您家里产生的生活污水、厕所粪水是怎么处理的?
£通过管网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 £通过管网接入附近污水处理设施 £引入自家菜园、果园或用于庭院绿化 £其它方式处理 £不知道
4.乡镇和村委会、有关单位是否对您家里生活污水处理进行现场调查和指导?
£是 £否
5.您对家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式是否满意?
£是 £否
6.您是否自己出钱用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是 £否
7.您觉得村里是否有污水横流、黑臭水体影响环境现象?
£是 £否
8.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建议
××村××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照片
照片要求:主要反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保障、宣传发动、设施建设、检查督办、资金投入、群众参与、共同缔造等内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少于8张,照片内容清晰,下方标注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