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咸安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军平 区长
副组长:杜新国 常务副区长
洪声耀 区政府副区长
曹 丹 区政府副区长
陈 涛 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金其胜 区政府办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成 员:谭辉龙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才文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
孙昌勇 区科经局党组书记
汪性智 区司法局局长
熊秋秀 区财政局局长
李志强 区人社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波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
唐德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盛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亚洲 区商务局局长
李子牛 区文旅局局长
杨 斌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钱 坤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局长
胡顺舟 区税务局局长
彭 辉 区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咸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军平 区长
副组长:杜新国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伍寿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金其胜 区政府办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吴玖山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才文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
徐建华 区教育局局长
徐炎良 区民政局局长
熊秋秀 区财政局局长
李志强 区人社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波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
徐盛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涂 平 区卫健局局长
刘 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晖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 光 区林业局局长
金柏华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胡顺舟 区税务局局长
沈昌亚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徐天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天鸣 区经发集团总经理
杨 辉 咸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段学军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咸安营业部主任
陈 涛 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唐 波 咸安商贸物流区管委会主任
王 关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红功 浮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雪飞 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 辉 区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王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天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军平 区长
副组长:刘伍寿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吴玖山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才文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
熊秋秀 区财政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唐德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浩业 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徐盛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光 区林业局局长
钱 坤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局长
钟高峰 汀泗桥镇镇长
周永定 向阳湖镇镇长
余 乐 官埠桥镇镇长
蔡海咸 横沟桥镇镇长
王 哲 贺胜桥镇镇长
吴大伟 双溪桥镇镇长
张娟文 高桥镇镇长
李 成 大幕乡乡长
李 想 马桥镇镇长
王 辉 桂花镇镇长
陈红功 浮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腊英 向阳湖奶牛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宋任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咸安区耕地“非农化”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军平 区长
副组长:刘伍寿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陈才文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
熊秋秀 区财政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浩业 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徐盛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光 区林业局局长
钟高峰 汀泗桥镇镇长
周永定 向阳湖镇镇长
余 乐 官埠桥镇镇长
蔡海咸 横沟桥镇镇长
王 哲 贺胜桥镇镇长
吴大伟 双溪桥镇镇长
张娟文 高桥镇镇长
李 成 大幕乡乡长
李 想 马桥镇镇长
王 辉 桂花镇镇长
陈红功 浮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腊英 向阳湖奶牛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宋任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耕地“非农化”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五、咸安区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李军平 区长
副组长:刘伍寿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孙昌勇 区科经局党组书记
陈才文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
熊秋秀 区财政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 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 靖 区统计局局长
钱 坤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局长
胡顺舟 区税务局局长
李 励 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党组书记
杨 辉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樊军保 区经发集团董事长
程继斌 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钟高峰 汀泗桥镇镇长
周永定 向阳湖镇镇长
余 乐 官埠桥镇镇长
王 哲 贺胜桥镇镇长
吴大伟 双溪桥镇镇长
张娟文 高桥镇镇长
李 成 大幕乡乡长
李 想 马桥镇镇长
王 辉 桂花镇镇长
王 关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红功 浮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雪飞 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腊英 向阳湖奶牛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宋任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建立“亩产论英雄”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研究制定“亩产论英雄”配套政策,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土地供应实行“有保有压”,引导项目进区进园,统筹指标分配;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清理;严格实行用地定额标准,推行“净地”出让、“标准地”出让;创新用地供给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
区科经局:负责落实“亩产论英雄”相关优惠政策,完善有关制度;负责“标准地”项目达产复核工作,对工业企业高新企业认定、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科技选派员确定相应的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亩产论英雄”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牵头组建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建设项目联席审查制度。依法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实施协调监管。负责协调督促用电、用水、用气差别化政策执行。
区财政局:落实“亩产论英雄”有关工作经费开支;建立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牵头制订前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款项清理、结算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制订并实施“差别化”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资金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建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达产验收小组。着重负责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激励等制度。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区税务局:提供工业企业实缴税收数据和对应财务报表中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税费及附加、研发费用、利润总额等数据。对照亩均投资、亩均税收等准入指标,全面清理已投产工业项目。对不达标用地企业,建立台账,以增加投入、增加产出、增加建筑和核减土地面积等方式分类处置,限期整改达标。依据职能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落实“亩产论英雄”改革相关政策。
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亩产论英雄”综合考核评价相关数据;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参与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联动监管。
区统计局:提供“亩产论英雄”综合考核评价相关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负责项目招引、腾笼换鸟,以及督促项目达产达效。加强对新招商引资项目“标准地”管理,制定统一招商引资“标准地+承诺制”“建设期+投产期”协议文本,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招商引资项目操作流程。
区供电公司:提供“亩产论英雄”综合考核评价相关数据;落实“亩产论英雄”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
各乡镇办场:负责贯彻落实“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重点负责小微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协助落实“差别化”水、电、天然气、污水处理费价格政策和用能政策。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个月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领导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经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负责部门牵头组织落实,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相关单位大力配合。
成员单位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遇到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亩产论英雄”监管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部门间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咸安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新国 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洪声耀 区政府副区长
曹 丹 区政府副区长
金其胜 区政府办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成 员:胡剑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彭 辉 区金融办副主任
万鹏彪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拥军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
张尚利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阮 莉 区发改局主任科员
邹 辉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严柏树 区科经局副局长
徐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黄辉宇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刘国桥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瑜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红卫 区住建局干部
陈次一 区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贺军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福才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 晖 区卫健局副局长
熊盛量 区文旅局副局长
樊 辉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冯祥成 区林业局副局长
胡亚宁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沈 明 区税务局副局长
吴紫芬 区供销社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各乡镇办场分管政法维稳的负责同志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咸安区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项目综合协调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伍寿 副区长
副组长:吴玖山 区政府办副主任
蔡海咸 横沟桥镇镇长
吴大伟 双溪桥镇镇长
成 员:周 华 横沟桥镇党委副书记
丁 剑 双溪桥镇党委委员
杨大兵 横沟桥镇干部
万学铭 双溪桥镇干部
朱宗德 原区安监局退休干部
张昌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休干部
廖金枝 聘用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专班以咸安区服务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载体,承接市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协调等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配合市级项目建设指挥部,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落实项目征地、拆迁、苗木补偿,按时交付施工场地;统计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分批报市住建局(市项目管理局),经市项目建设指挥部审核后,从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项目征地范围图交付后,负责查违、控违、拆违及制止抢栽抢种,协调施工临时便道、乡村水系设施等工作;负责施工沿线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八、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其胜 区政府办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王 琦 区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熊 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先柏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供销社、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及各乡镇办场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此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