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咸安区下放市级部分职权事项的通知》(咸政发〔2021〕5号)精神,为依法推动赋权承接工作,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定位,理顺街道职权运行机制,确保改革落实落地,区委第五届〔2021〕20次常委会、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咸安区街道职权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咸安区街道职权清单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