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咸安商贸物流区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咸安商贸物流区于2009年筹建,并确定了规划红线。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东起武广高铁咸宁北站,南连永安老城区宏大市场北50米的红桥路前,西临咸宝路,北至咸宁北高铁以北700米,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编制数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4年底在职在编10人。主任是唐波。2019年7月1日,单位办公地址由官埠桥镇湖场村原种场办公楼搬迁至官埠桥镇渡船村便民服务中心2楼,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817111。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三)公开总量
2024年,我单位通过省、市及区级媒体发布新闻信息30余条。
(四)履职尽责信息
1.项目建设工作。园区内已落户年税收50万以上的项目10个,其中,已建成投入经营的7个。即五金机电、月星家居、亿丰市场、义乌小商品城、三亿茶都、文创空间、格林豪泰酒店等。咸安商贸物流区目前正在推进的项目有3个,一是城乡智慧物流园项目,规划用地40000平方米,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并成功申报专项债5000万元。接下来,我委将持续跟进项目,尽快完成施工建设。二是咸安商贸物流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目前已进入到招投标阶段。下一步将继续加快项目的推进实施。三是咸宁智慧互联网平台项目。2024年上半年正式完工,已投入使用。已有20余家企业及单位实地考察项目,部分企业达成入驻意向。咸宁桂花产业供应链工作专班已选址于此,正式办公。
2.招商引资工作。今年,我委邀请到省联投梓山湖公司、香港联晨集团公司商管事业部、江苏常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来辖区实地调研,达成初步合作意向。7月31日,我委前往潜江市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中心考察学习,借鉴了政策支持、孵化服务等方面的成熟经验。12月31日,与咸安区帷程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约,依托乙方客户资源,整合招引企业入驻。同时,区桂花产业供应链专班办公室设置在智慧互联网平台,为下一步供应链建设提供了阵地保障。
3.创文工作。一是亿丰市场常态化创文工作。一、督促亿丰公司组织保洁人员对亿丰市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洁,安排20余名保洁人员清扫路面、对排水沟进行清淤300米。二、安排人员修理破损围挡,商户破损雨棚和重建因雪灾倒塌的鸡棚和自贸区蔬菜大棚。今年新修建了2处停车棚,方便商户停车。修复市场破损围挡200米。三、根据市、区创文办对于创文宣传广告的工作要求,我委对创文宣传广告逐一排查、查漏补缺,已更换维修大小广告牌50余处。我委全员上阵,联合市场党员及志愿者,深入市场,加大宣传劝导,共创文明城市。
二是辖区范围内志愿服务工作。一、今年组织开展了6次志愿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各大市场通过显示屏、发放传单等手段对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进行宣传,让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二、2月冰冻雨雪灾害天气以及6月汛期,我委全体干部放弃休假,深入一线各市场和社区,帮助市场和社区进行除雪除冰、排水清淤、灾后重建等工作;三、对照创文工作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五乱”集中整治,结合万人洁城活动,在包保渡船村、祥和苑、车站路社区,集中开展了10余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5.安全生产工作。本年度全辖区的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开展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其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3次,室外1次,室内2次,覆盖全辖区市场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职责,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守土有责”的职责,我委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并关停取缔1家企业,大大稳定安全生产的态势。
同时,在本年度开展安全生产集中隐患整治的共24次,其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44处,已基本完成整改或与相关执法单位完成联合执法,未来将继续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开展专项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
6.信访维稳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多次主动上门化解市场矛盾,全力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化解三亿茶都大小矛盾二十余处,同时不断督促开发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维权人群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真正做到依法维权,确保当事人应得利益在法律层面不受损失。二是为化解义乌小商品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共接待群体或个人来访100余人次,多次化解12345平台和网络舆论上有关义乌纠纷的信访案件,督查义乌公司每季度支付2万元给32名被拖欠员工工资,6月16日在商贸物流区,在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义乌小商品城和义乌业主委员会进行了谈判,将五楼1万平米20年的使用权抵偿义乌860余户业主两年的返租租金,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三是积极沟通解决三亿茶都的办证问题。目前已收集业主资料100余份,准备联系有关部门,统一办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的宣传技能和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
2、改进方向: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的宣传技能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安商贸物流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