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安区政府办公室《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05〕65号)文件精神,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供销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属管理机构,由区政府直接领导。
一、职能调整
区供销社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由过去行使政府管理职能逐步转向对全区各类合作经济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引导全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实施政府对农产品流通的指导和调控;由过去直接管理企业转为对全区供销社社有资产以出资人身份行使监督管理。
1.增加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责。
2.增加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职责。
3.增加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区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区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区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指导全区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6.按照区政府授权和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护和扶持各级供销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政策,加强对全区供销社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监督检查基层供销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9.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10.承办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咸安区供销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五个以”“五个一”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探索出供销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一)基层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近年来在供销人的共同努力下,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秉承开放办社的理念,坚持但求所在、不求所有的原则,将供销工作推向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基层体系逐步恢复,重新领办创办基层供销社27家(其中乡镇基层社15家,村级基层社12家)。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141家,农民合作社203家,联合社4家。全区被各级供销社和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共62家(其中国家级14家、省级18家、市级30家)。连续十年在全省86个县级供销社综合管理目标考核中位于第一方阵,在全市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中多次位居前列。供销社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得到了省社和市社的充分肯定,2024年10月31日,向阳湖镇基层社还成为全国基层社主任培训班参观学习点,受到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二)供应链体系初具雏形。供销深改工作主要围绕“一网五链一平台”建设开展,“一网”即线上线下一张网,“五链”即农产品链、日用消费品链、粮油链、农资链、再生资源链,“一平台”即农村电商平台。积极引导系统内经营主体融入湖北城乡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主要立足供应链,重塑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发展的目标,快速融入现代化的产业体系。
1.服务农产品供应链。通过领办香城联农联合合作社,为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的农副产品提供购销、加工等服务;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共同缔造”项目,将已休眠综合服务中心、物流快递点等重新唤醒,发挥为农服务的活力,现已完成11个村级试点。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整合供销资源,完成全区125个村的寄递物流点工作,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积极引导系统内经营主体融入咸宁市农特产品供应链平台。
2.服务日用消费品供应链。积极与京东物流京链咸宁产业基地和咸安区快递物流分拣配送中心及宏兴物流公司有效对接与合作,打通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下行“最后一公里”,日均快递量显著提升。
3.服务粮油链。通过桂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56家种植专业合作社、23家农机服务合作社、32家植保机防服务组织合作,积极开展“耕、种、管、收、加、储、销、通”等粮油全产业链的服务,打造区级放心粮油连锁经营网络。2024年,对全区6个乡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3.99万亩,申报项目服务资金297万元。
4.服务农资供应链。以桂强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中心为龙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农资服务网站,保证全区农用化肥量22184吨,日常储备2700吨,构建“区社桂强农资+合作社+农民”的方式,开展农资服务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引进湖北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落户咸安区供销社,该企业是市、区两级供销社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年生产20万吨植物营养功能性有机质载体肥料的综合性农业产业化企业,总投资1000万元,现于今年5月正式投产。
5.服务再生资源链。倡导互助合作、开放共享的理念,积极与社会资本合作,培育咸宁鑫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北宏鑫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咸宁福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1+N”废品回收站点的网络体系,畅通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通道,形成废旧金属、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纸等产业链条的全区覆盖,积极发动我区正常运转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站点入驻省再生资源供应链平台。
6.加快农村电商平台建设。依托桂香咸安特产馆、京链咸宁产业基地、香城电商直播产业园,领办中国桂花城特产展销中心、萝卜小镇电商运营中心等电商平台。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孵化网红、名人等发展直播助农经济。全区供销系统电商销售额与日俱增,其中农村电商突飞猛进,每年销售额递增5%。
(三)管党治党效果逐步显现。区社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原则,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在理论武装上入脑入心。常态化开展党委中心组、主题党日、周例会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52次,观看各级各类警示教育片10余次,邀请专家学者作理论宣讲报告2次,积极向省、市、区多家媒体投稿58篇,开展各类下基层调研活动7次,把理论学习与实践调研紧密结合,相互渗透。二是在从严治社上压严压实。区社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牢牢把握严的总基调,在干部管理上不偏袒、不溺爱,不断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积极配合区委第三巡察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在为农服务上善作善为。积极申报农服资金,为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出谋划策,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深度融入省、市供应链平台体系,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网点建设,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密切与高桥镇政府合作将供销社沉睡的农贸市场拆除重建,提档升级,以旧资产置换新门面300平方米。
(四)全力以赴做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下沉到村、社区,开展入户调研工作,遍访贫困户94户,解决民生问题23个,积极支持聂家村、肖桥村两个共同缔造点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和强县工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创文活动、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社有企业安全生产、防汛物资储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无安全生产事故,统筹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化解区供销社改制职工的社保遗留问题,将矛盾化解在社内,确保矛盾不上交,零上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1 | 0 | 1 | |
规范性文件 | 18 | 0 | 1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专业人员不够,部分公开信息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咸安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填写审批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
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