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主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金桂路36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978,邮箱:xawj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单位信息
根据《三定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加挂咸安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13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咸安建设。二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七是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八是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九是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十是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一是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十二是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十三是归口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
根据《咸安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9名,局长涂平。
办公地点设在咸安区金桂路36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0715-8322978。
(二)组织领导
成立咸安区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出台工作要点,开展具体工作。
(三)平台建设
区卫健局主要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自建网站等发布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卫健行业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咸安区医疗机构信息、卫健系统行政审批和执法信息、人事招聘等信息6篇,全面行政许可实施2754件,行政警告58件,罚款15件,罚没金额11.50万元,行政强制0件;利用各类媒体报刊,围绕党纪学习教育、数智化病理服务、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创文固卫、疾病防治、生育服务、医养结合等重点题材开展主题宣传,累计在中央级媒体发稿2篇,省级媒体发稿39,市级媒体发稿374,区级媒体发稿58。
2.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11次集中学习和4次交流研讨。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了三期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会议,开展学习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警示教育43场次,参加人员618人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各类平台账号,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2次,正面化解网络舆情6起。加强正面宣传,在各级媒体发稿379篇。
3.全面强化各级组织建设。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每月动态更新局党组成员“三张责任清单”。坚持和深化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下基层“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1余次。发展预备党员18名,按期转正党员29名。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全面落实《2024年湖北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医院党建指导委员会,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比例达到了100%。
4.深入开展群腐集中整治。制发《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医药采购使用、医院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咸安区卫健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7项制度。成立7个工作专班,深入开展医药使用、药品耗材采购、医疗设备、医院工程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检查,共追责问责193人,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分152人,向咸安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0条。全区个人自查主动退缴不当所得917180元。
5.深入建设医共体(医联体)。一是保持医共体放射影像、心电两大远程诊断中心高效运行。今年共向13家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远程心电会诊8087例,远程影像会诊7064例。二是做实专家下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23名专家每周到13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坐诊、带教、查房,累计手术39人次,接诊患者684余人次。三是做实科室援建。今年选派了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业务骨干分别到大幕中心卫生院、桂花镇卫生院、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任业务副院长(主任),重点援建桂花镇卫生院和大幕中心卫生院内科、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科。四是做实技术合作。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武大中南医院,区中医医院与省中医院、武汉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与省妇幼保健院、华科大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合作关系不断加强,累计缔结专科联盟20个。
6.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2024年7月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高标准建设咸安区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截至目前,区病理诊断中心累计扫描病理切片18961片,向15家公立医疗机构线上反馈病理诊断报告909份。咸安区三大中心通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线上服务,实现区域内辅助诊断资源的全面共享,极大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7月23日,省政府政研室一行莅临咸安,对我区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对我区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11月11日,市委书记周锋专程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调研我区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运行情况,对当前的运行成效表示满意。二是全力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截至目前,咸安区16家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共计13544张报告单,减轻患者重复费用约859993.65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收到患者锦旗1面。三是持续建设重点专科。在原有8个省级二级医院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和2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基础上,申报创建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等3个省级二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新生儿科,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等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目前已进入线上答辩环节,等待省、市卫健部门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四是不断优化护理服务能力。聚焦群众护理服务需求,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创新门诊护理模式。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区中医医院设立了中医适宜技术护理门诊,开展温通刮痧、中药熏蒸等业务。区妇幼保健院在儿科门诊融入儿童洗鼻、排痰等专科护理服务。提供上门护理。区中医院定期上门为腹膜透析的患者进行专业指导,并为出院的患者提供上门换药服务。区妇幼保健院组建专业医疗团队定期上门为孕妇、产妇、新生儿提供专业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出院患者、慢性病患者、居家康复治疗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护理服务。五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了神经内科取栓等介入技术、儿科新生儿有创无创双水平呼吸机在临床应用、普通外科腹腔镜腹股沟疝修补术等30种新技术新业务。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了三氧自体血回输疗法、腹腔镜下小儿疝疝囊高位结扎术。
7.积极推进等级医院创建。2024年,我局将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今年创建社区医院推荐单位,目前已向市卫健委报送创建名单,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争取首创首成。2024年3月,大幕乡卫生院被核定为大幕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8月,区妇幼保健院以全市第一的成绩通过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省级审核,确定为二甲妇幼保健院。在省市卫健部门没有将市第一人民医院列入三级医院创建范围的情况下,主动而为,提前谋划,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照《湖北省三级综合医院核定细则(试行)》及《湖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进行前期准备。5月份通过医院自评和武大中南医院专家模拟测评,已向省市卫健委提出三级医院创建申请。
8.全面夯实基层卫生体系。一是全力推进村卫室硬件建设。全区129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五室一房两间”建设标准化;强化人才培养,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全区129个村卫生室实现“一室一名大学生村医”全覆盖;夯实保障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证乡村医生每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个人社保由属地乡镇卫生院统一购买;全面加强村卫生室日常管理,村卫生室每天都有村医坐诊、巡诊,基层诊疗量大幅度提升,仅2024年1-8月,全区村卫生室门诊量达到21余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35%。《央视新闻频道》和《健康报》对我区大学生村医作了专题报道。二是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完成了汀泗、马桥两家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区级现场自评和市级自评信息上报工作,10月29日,初步通过了推荐标准的市级现场复核。全区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共6家,创建率达到46%(国家卫健委要求创建率达到30%)。积极申报了2025年基层中医及康复特色科室项目计划(双溪中心卫生院中医科),相关资料已上报至市卫健委。三是不断推进15分钟生活圈医疗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紧扣群众就医需求,增设3个基层服务站(浮山街道盘泗洲社区卫生服务站、向阳湖镇卫生院凤凰卫生所、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正街综合门诊部)。四是不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人才6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69人。审核通过6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在大学生村医中定向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选送89人到上级进修,参加学历教育90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24人,助理医生培训6人。提拔6名业务骨干为单位领导职务,选拔3名青年优秀人才挂职基层医疗单位副院长,23名高、中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派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活动。
9.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积极申报“两专科一中心”及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项目,争取到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资金105万。区中医院成立了“杨伟名中医工作室”,1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国医堂全覆盖,17家村卫生室完成中医阁建设。双溪中心卫生院荣获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国医堂”称号。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获“示范国医堂”称号。全区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129个村卫生室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覆盖率达100%和80%。243人次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我区13名优秀中医药人才成功入选湖北省时珍人才工程项目名单。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镇氏马钱子疗法》被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咸宁辛勤医院“徐氏结石病祖传疗法”入选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10.持续推进“323”攻坚行动。一是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胸痛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胸痛中心(基层版)认证,5家基层心脑血管防治站成功创建,咸安区成为全市首个基层心脑血管防治站实现全覆盖的区县。二是加强高危人群筛查。完成心脑血管高危人群筛查41.98万人,完成率200.38%(任务数20.95万),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7701人,完成率115.8%(任务数6650人)。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军平接受了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记者专访,介绍咸安区推动“323”攻坚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11.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一是降低家庭成本。我区认真落实《咸宁市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孕期保健服务979人,减免29.37万元,无创产前基因检测847人,减免90.8831万元,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222人,减免9.7236万元,发放分娩补贴693人、入托补贴398人,补贴金额54.55万元。二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托育项目、永安街道办事处南大街社区托育服务中心,创建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6家。现有托育机构44家(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4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9家),可提供托位4057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6.3个,提前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十四五”目标任务。组织申报了2024年省级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资金500万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助力托育服务发展》《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被《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简报》(第22、57期)刊载。三是方便群众高效办事。我区在全省率先实行生育登记下沉村(社区)服务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今年全区共办理生育登记 3208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325件。
12.全力提高妇幼健康保障。2024年全区“两癌”筛查45132人次,完成进度626.92%;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4195人,筛查率102%;听力筛查4194人,筛查率102%;先心病筛查4134人,筛查率100.2%,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启动咸安区孕产妇妊娠风险集中筛查和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活动。联合市妇幼保健院组建了市、区两级产科专家团队5支,对辖区内的孕产妇进行了2次集中筛查共计274人,筛查出高危孕产妇34人,并将孕产妇实行色标(绿、黄、橙、红、紫色)和网格化管理,确保全区母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3.不断健全老年健康服务。全年共开展老年健康讲座184场次,发放老年健康宣传品21836份,义诊服务96场次7393人次。积极向省卫健委争取了“湖北省老年痴呆防治试点”,完成双龙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初筛人次575人,初筛率82.6%(省级指标80%)。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实施便利老年人就医10项举措。积极巩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持续深化“医办养”“养融医”“医入户”三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一是精准定位,发挥“医办养”示范效应。全区8家条件适宜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办了养老服务,共设置医养床位637张,目前在住老人273人,入住率达到了42.8%。二是规范引导,提升“养融医”服务质量。积极督导全区6家民办医养结合机构和12家医养签约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和服务频次,有效解决了机构养老老年人就医不便的问题。三是紧扣需求,扩大“医入户”受众范围。家庭医生服务对象由65岁及以上老年人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实现了居家养老老年人医疗服务全覆盖。此外,3家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了每月两次的居家养老上门巡诊服务,为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了便利,共服务1000余人。2024年,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被选入《咸安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展播》系列栏目。
14.持续巩固卫生城市成果。持续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共开展512余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280余次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活动,清除脏乱死角17.65万余处,清除垃圾堆物4.1万余吨。贺胜桥镇、官埠桥镇、向阳湖镇、汀泗桥镇申报国家卫生乡镇,横沟桥镇、高桥镇、双溪桥镇申报省级卫生乡镇,16个社区(村)申报省级卫生社区(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相关工作存在一定滞后性。二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
2.改进措施。一是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整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行自查和督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专业性学习,务必做到熟悉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