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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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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意见建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441,电子邮箱:2601191714@qq.com

总体情况

2023年,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咸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共计1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配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政务公开申请渠道的通畅。2023年度,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项,全部按时按规回复,实现了办理零逾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充分利用咸宁日报、咸宁市广播电台和云上咸安等信息公开载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监督保障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健全组织,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整改,拓宽范围,细化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提升服务能力。

我局根据人事安排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各股室、经办机构密切配合,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全局政务信息经审核后集中通过专职人员报送,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5

0

0

7

9

0

0

0

9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上传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较慢。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对照新职能和新要求,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纳入公开范畴,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2.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督。采取定期督查通报的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安排专人跟进信息搜集完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将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为保证所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发布前需填写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发布审核登记表留档保存,以备查阅,所有信息最后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发布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虚假信息等。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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