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全力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出台了《咸安区培育壮大联农带农富农新型经营主体和完善到户产业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通知》等文件,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发展产业就业,多措并举提高“造血”能力。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超过农村居民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更加夯实稳固脱贫基础。持续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脱贫人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了进一步巩固提升;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使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以强力举措稳固脱贫攻坚成果。
1.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积极履行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重要、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区领导小组相关会议3次,统筹协调研究和部署各项“巩固、拓展、衔接”工作。定期与区直部门开展会商研究,组织督导组抓好常态化调研督导等。召开防返贫监测与帮扶联席会3次,共同推进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地见效。认真抓好新一轮驻村干部选派轮换工作,继续做到驻村帮扶行政村全覆盖。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从严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全年举办驻村干部区级培训4次、应知应会业务测试1次,镇级培训每月1次。国家考核评估问题、省后评估问题以及2023年省暗访问题(包括点对点、举一反三整改)共14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突出抓好重点工作。抓好监测帮扶。今年以来,共纳入监测对象83户303人,坚持建立完善“一户一档”和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度,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同时筹资260万元实施“防贫保”,筹资312.7万元代缴“咸惠保”,防止因灾因病等致贫返贫,筑牢防贫保障,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扩大稳岗就业。全区外出务工脱贫户和监测户20206人,已超过省厅下达目标任务数;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113.65万元;积极落实雨露计划补助,加强雨露计划+就业行动,帮助210名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发扶贫公益岗位1300个,统筹人社、光伏等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840人。部署开展“四个一批”,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帮扶产业。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发放到户产业奖补6542户542.5万元。切实抓好光伏运维和收益分配,光伏发电效能达110%。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立项目库和任务清单,圆满完成年度27项建设任务。
(二)以创新理念推进亮点工作。
1.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高质量推进。建设了2个区级公共配送中心(能一郎公配中心和邮政公配中心),建成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10个,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125个,实现了乡镇和行政村覆盖率100%。同时向中心组延伸,建成10个组级服务点,强力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
2.以共同缔造理念推进衔接项目资金管理。以群众所需、所想、所盼为导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用足用好财政衔接资金,2023年建立衔接资金项目库项目230个,投入项目建设资金3937万元,谋划实施了66个基础设施项目和19个村级产业发展项目。
(三)以务实作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一下三民”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抓好干部培训,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高效干部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情况84条。主要分布在乡村振兴信息31 条,社会保障信息11条, 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11 条,其他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法治政府年度报告、通知公告、政务督查等信息31条。局公开信息主要是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咸安发布和云上咸安进行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需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直以来都由各股室各自负责需公开的信息工作,人员也是兼职负责,人员在法律、互联网等专业方面知识不够。二是依法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有个别公开的内容要素不够全面。
2.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积极贡献。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我局关于对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号、013号、042号建议的办理结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