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主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金桂路36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978,邮箱:xawj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单位信息
根据《三定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加挂咸安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13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咸安建设。二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七是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八是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九是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十是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一是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十二是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十三是归口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
根据《咸安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9名,局长涂平。
办公地点设在咸安区金桂路36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0715-8322978。
(二)组织领导
成立咸安区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出台工作要点,开展具体工作。
(三)平台建设
区卫健局主要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自建网站等发布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咸安区医疗机构信息、卫健系统行政审批和执法信息、人事招聘等信息14篇,全面行政许可实施1509件,行政警告10件,罚款24件,罚没金额32.102万元,行政强制0件;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医务人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弘扬医者无私精神。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共同缔造、创文固卫、医联体建设、疾病防治、生育服务、医养结合等重点题材开展主题宣传,累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33篇,市级媒体发稿131余篇,区级媒体发稿53余篇。
2.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中南医院托管合作,先后建立了13个专科联盟;指导开展18项新技术、新业务。市第一人民医院和13家基层医疗机构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保持远程放射影像诊断、心电诊断两个中心高效运行,落实常态化专家下沉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促进了我区医疗水平和医院管理能力提升。
3.强化医疗及护理质量管理。每季度组织医疗专家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发现问题123条,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16份,督促医疗机构每月进行医疗质量巡查常态化。健全医疗质量质控体系,依靠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增成立了护理、院感、病案质控中心。注重基层医疗人才培养,选送医疗业务骨干18人赴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修学习。4月份成功组织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护理急救知识与技能大赛。
4.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现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市级重点临床重点专科21个。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学、肾脏病、神经内科3个专业申报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神经内科已通过省级重点专科评审。放射科、临床护理、神经内科、肾内科、疼痛康复科5个专业申报咸宁市临床重点专科。
5.夯实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村卫室硬件建设。就地改造提档升级22个村卫生室,全区130个村卫生室基本已达到“五室一房”建设标准化。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配备行动。通过“三个一批”(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学历培训提升、派驻巡诊)的模式,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全覆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达到推荐标准4家,推荐标准创建率已超过30%,实现了全区“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全覆盖。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卫生骨干全科医师人员培训3人、骨干人员培训3人、乡村医生培训16人。区卫健局获得咸宁市首届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团队优胜奖,2023年湖北省基层卫生人才岗位练兵竞赛决赛,咸安区代表队喜获团体奖三等奖。做真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219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对普通人群和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管理等多方面医疗健康服务。根据应签尽签的原则,完成全区辖区内常住人口签约276848人。
6.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工作,举办2023年咸安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由咸安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师资队伍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围绕湖北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目录开展培训,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1项,40位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
7.推进“323”攻坚行动。普及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测血糖制度,完成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8626人,完成率129.71%;完成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35.7534万人,完成率174.92%。学生近视率低于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46.27%)1.06个百分点。夯实基层防治体系建设,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和“呼吸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4家单位通过“卒中防治站”验收,3家单位通过“胸痛救治单元”验收。依托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组建全区远程影像中心和远程心电中心,逐步建立了“脑卒中3个1小时黄金救治圈”。今年9月30日,横沟镇卫生院成功开展溶栓救治一名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全区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48737人,规范管理率85.08%(省60%);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15617人,规范管理率78.83%(省60%);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953人,规范管理率95.09%(省80%),全年没有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咸宁市咸安区: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取得新成效》《咸宁市咸安区:四个“强化”聚力推进“323”攻坚行动》被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简报刊发。
8.推动三孩生育配套政策落地见效。加强优生优育指导,开展家庭健康指导员工作,协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健康促进工作。全区配置母婴设施场所29家,配置率100%。落实孕期保健和住院分娩补助,2023年1-11月共有1325户一孩和政策内二孩及多孩家庭享受每户300元的补贴。开展免费筛查,1-11月份全区免费无创DNA产前基因检测1109人,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219人。继续做好生育登记下沉和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常态化三节期间走访慰问机制、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现有托育机构45家,拥有托位4102个,实际入托数899人,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6.3个。已进入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的初审名单。
9.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截至11月30日,咸安区辖区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活产数为4311人;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4351人,筛查率100.93%;听力筛查4319人,筛查率100.19%;先天性心脏病筛查3766人,筛查率87.36%。2023年度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除先心病外)在全市的各项通报中均排名第一。强力推进“两癌”筛查民生项目。截至10月30日,“两癌”筛查合计完成97746人,完成比例为184.6%,全市排名第一,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协调协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降低我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10.推进医养结合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新探索“医办养”“养融医”“签约医”“医入户”四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依托区级公立医院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现了全区24家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区卫健局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作了典型发言。11月24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公示了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名单,咸安区成功入选。组织拍摄了医养结合工作专题宣传片,省老龄问题研究中心拍摄医养结合专题片在我市仅选中了大幕乡卫生院樱花谷康养中心一家作为典型案例。各省市区十余家单位来我区考察医养结合工作经验。
11.铺开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今年10月份,在总结大幕乡、高桥镇、贺胜桥镇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印发《咸安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全面铺开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人员、业务、医用物资、财务及考核等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促进了全区村卫生室综合能力的整体提高,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作为2023年咸安区政协重点提案关键议题,其成效已得到提案人胡剑芳部长的高度认可,并且在“云上咸安”“人民网”“极目新闻”“湖北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农家书屋”“学习强国”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
12.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310628份,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期1631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117次,知识讲座839次。在咸宁市首届健康科普大赛中2个图文、视频类作品获优秀作品奖,2个表演类作品分别获得银奖和优秀奖,区卫健局获优秀组织奖;城乡环境卫生持续向好,开展卫生环境整治活动2300余次,清理垃圾约1.2万余吨、清理河道约5万余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397处约1.6万㎡;16个社区(村)申报省级卫生社区(村);病媒生物防制成效明显,城区“四害”密度切实降低;医院、学校全面执行无烟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不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二是对部分法律法规不够了解。
2.改进措施。一是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整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行自查和督办,查找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与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各股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