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咸安区税务局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236号
机构电话:0715—832265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负责人姓名:甘锐锋
机构职能:
咸安区税务局领导简介
甘锐锋,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阮战生,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分管工作:分管党委纪检组;
刘汉斌,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股、法制股、征收管理股,联系汀泗桥税务分局、马桥税务分局;
冯文,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收入核算股、财务管理股、税政一股、风险管理股,联系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永安税务分局;
黎明,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税政二股、社保非税股、纳税服务股,联系浮山税务分局、贺胜桥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咸宁市税务局和咸安区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咸宁市税务局党委和咸安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