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
机构电话:0715—851763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负责人姓名:段学军
机构职能: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归集业务部、贷款业务部、财务管理部4个部室。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整合各方面媒体资源,现拥有“云山咸宁”“网上营业厅”(包括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和楼盘网厅)、“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几大平台,形成全媒联动,资源集约,可使广大缴存户足不出户便能办理业务,为他们带去便捷。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导简介
段学军: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中心党政全面工作,重点是机关党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创建)、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和资金风险防控工作。
谢淑梅: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统战工作等方面工作,协助段学军同志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等工作。
谭徐莉: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机关和业务以及全面依法治国(“七五”普法)、城市创建、机关节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协助段学军同志抓好资金风险防控工作。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业务部、贷款业务部、财务管理部4个部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保密、信访、后勤、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档案、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章管理,做好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算、决算编制和公开以及经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有关税收申报、缴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归集业务部。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报告;负责服务大厅窗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以及相关档案整理与移交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贷款业务部。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报告;负责服务大厅窗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以及相关档案整理与移交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管理部。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调拨、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和专户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