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于前期发布了《咸安区发改局关于召开制定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一)》(公告链接:http://www.xianan.gov.cn/xxgk/xxgkml/tzgg/202502/t20250226_3919377.shtml)。
为确保听证会的广泛代表性、公正性和实效性,结合前期报名情况及听证会需要,我们对参会人员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时间也因故推迟。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调整
原定于3月下旬召开,现调整至4月中下旬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调整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总数仍为20名,但构成及产生方式调整如下:
1.消费者代表:共13人。每个相关乡镇将分配1-2个名额,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以及消费者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以确保各乡镇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均衡代表。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共2人。委托其行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推荐,以保障听证会决策的科学性。
3、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共5人。包括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党代表1人、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1人、区司法局工作人员1人,由我局发函邀请,以增加听证会的多元视角和专业深度,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此次对参会人员构成的调整,旨在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听证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咸安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反映和平衡各方利益。
敬请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支持。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