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化咸安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鄂发改体改〔2019〕 332号)要求,现将《咸安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确认,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计51项。凡未纳入市级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市直各相关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竞争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及国家、省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适时调整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咸安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咸安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办理时限 | 工作流程 | 申报条件(元) | 收费标准 |
1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备注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第(一)、(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六条《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 | 咸安区发改局 | 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
2 | 节能评估登记表填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 咸安区发改局 | 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具有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能力的机构 | ||||
3 | 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 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 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 咸安区发改局 | 应委托有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能力的机构 | ||||
4 | 项目建议书编制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三部分(四) | 咸安区发改局 | 项目单位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 ||||
5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三部分(四) | 咸安区发改局 | 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
6 | 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含概算调整编制)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三部分(四) | 咸安区发改局 | 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
7 | 体检报告 | 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 咸安区教育局 | 县级以上医院 | ||||
8 | 卫生保健合格意见书 | 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审批 | 《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咸安区教育局 | 县级以上医院 | ||||
9 | 空气中甲醛含量检测合格 | 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审批 |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A1-C3 | 咸安区教育局 | 有资质的空气质量检测机构 | ||||
10 | 消防设施检测 | 消防设施检测 | 《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9年第106号,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 咸安区公安局消防大队 | 咸安区公安局消防大队 | ||||
11 | 土地估价报告 | 国有土地出让、转让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
12 | 土地复垦方案 | 临时用地审批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具有资质的单位 | ||||
13 | 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采矿权新设立、变更登记审批)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自行编制或矿山设计单位 | ||||
14 |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采矿权新设立、变更登记审批)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自行编制或地质勘查单位 | ||||
15 | 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采矿权新设立、变更登记审批)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自行编制或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 ||||
16 | 矿山土地复垦方案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采矿权新设立、变更登记审批)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自行编制或具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
17 | 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采矿权新设立、变更登记审批) | 《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自行编制或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18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采矿权新设立、变更登记审批)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自行编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
19 | 土地估价报告 | 出让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核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
20 | 建设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 | 建设用地预审 | 《土地管理法事实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 咸安区国土局 | 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
2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核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77号)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咸安区环保局 | 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
22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八条第五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章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第四条第五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咸安区住建局 | 具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
23 | 车辆技术检测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货运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货运 | 咸安区交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24 | 车辆技术检测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2012年修订)第八条 | 咸安区交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25 | 车辆技术检测 | 增加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班线许可 | 增加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班线许可 | 咸安区交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
26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交通部门列养的乡道)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一) | 咸安区交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设计机构 | ||||
27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 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交通部门列养的乡道)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二) | 咸安区交通局 | 具有安全评估资质的机构 | ||||
28 | 占用补偿方案评定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占用农业灌溉资源、灌溉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第八条 | 咸安区水利局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以上的法定评估机构 | ||||
29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 咸安区水利局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以上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
30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以上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 咸安区水利局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以上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
3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五条 | 咸安区水利局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以上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
32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含防洪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 | 咸安区水利局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以上的法定评估机构 | ||||
33 | 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 《防洪法》第三十三条《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 咸安区水利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 | ||||
3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 河道(水库、湖泊)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许可 | 《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五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编导则(试行)》3 | 咸安区水利局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以上的中介服务机构 | ||||
35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道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 | 咸安区水利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
36 | 河道采砂许可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 咸安区水利局 | 具有勘察、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以上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
37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占用农产品基地堆放、处置废弃物许可 | 《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二十三条《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第十一、十三条 | 咸安区农业局 | 具有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资质的机构 | ||||
38 | 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1)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2004年第42号,2010年修订)第十二条 | 咸安区农机局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
39 | 培训记录 |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1)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1号)第四条《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第二十四条 | 咸安区农机局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1号)第四条《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第二十四条 | ||||
40 | 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1)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2号)第十九条 | 咸安区农机局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 ||||
41 | 培训记录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1)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第二十四条 | 咸安区农机局 | 所在辖区取得农业机械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 ||||
42 | 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报告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 | 咸安区林业局 | 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第三方可行性报告编制机构 | ||||
43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 咸安区林业局 | 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第三方可行性报告编制机构 | ||||
44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 | 咸安区卫计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
45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5年第46号)第十三条 | 咸安区卫计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
46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011年第80号)第二十三条 | 咸安区卫计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
47 | 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 饮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第十四条 | 咸安区卫计局 |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 ||||
48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县级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第五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一款 | 咸安区安监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49 | 安全设施设计 | 县级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第五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一款 | 咸安区安监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
50 |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县级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第五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一款 | 咸安区安监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
51 | 健康证明 | 食品经营许可 | 《食品安全法》 | 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