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司法局对全区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审核,并形成《咸安区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第一批)》,现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咸安区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第一批)
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