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于2022年9月19日至11月10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0日,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存在50个具体问题,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反馈问题,区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纠、清、问、建”整改原则,明确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问题整改销号。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50个,共清退资金58.6万元,清收资金9.7万元,追责问责82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49项。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9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对照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和清单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及时主动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以及区委巡察办等部门意见建议,确保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主持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形成党组领衔、专班协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强调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二)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各教育总支以及区直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化调度会商、指导督办,成立巡察工作督查专班,完善工作提示、情况通报、协调联络等制度机制,及时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针对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别与市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等领导沟通汇报,及时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按照既定方向和时间节点完成。
(三)紧盯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按照如期销号工作要求,我们始终坚持靶向施治和举一反三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局党组成员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责任股室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盯紧催办、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经得起检验。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全区教育工作更规范科学、更优质均衡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理论学习抓得不实。2020年,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云南等地考察时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和研讨;对学校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督促指导学校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不到位。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对2019-2022年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自查,形成清单,局党组会“首个议题”对漏学未学内容进行补学。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两月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截至目前,已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扩大会议3次。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学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对全年列席旁听工作作出安排。4月份,先后深入咸宁高中、青龙山高中、温泉中学、第五中学、宝塔中学等学校开展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列席旁听。对某某学校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工作约谈。
3.学前教育工作推进缓慢。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标,目前咸安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仅22.8%;专业幼师严重不足,目前咸安区幼儿园在园幼师1471人中有794人无幼师资格证,占比达53.9%,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师281人中无幼师资格证的227人,占比达80.78%。
整改措施:制定咸安区学前教育“两个占比”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咸安区第四个学前教育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公办学位扩充,制定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计划项目清单,分年度推进项目实施。实施学前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与高等院校和相关人力资源机构联合,开展幼儿教师学历达标培训、普通话等级培训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助学辅导培训。加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对师资不达标幼儿园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园所持证率达标。
5.特殊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区教育局对特殊教育指导不够,未设立特殊教育教研员,未帮助区特校与康复、医疗机构建立相关合作,未按要求落实特校教师可享受的农村教师职称评聘待遇。
整改措施:聘任某某同志为特校兼职教研员,制定了某某市名师工作室活动方案,常态开展特殊教育教科研活动。区教育局、区中医医院、市特殊教育学校签订了《特殊教育“医教融合”合作协议书》,加强了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学校协同推进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管理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的深度合作,加快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7.为中小学学生减负不到位。根据《咸宁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咸办发〔2021〕14号)要求,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区教育局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问题上成效不佳。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学科类培训机构某某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某某在中商广场万顺达八楼违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培训,共8个班,同时该培训地点违反超过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建筑防火规范关于教育培训机构不能超过4楼的规定。
整改措施:制定《咸安区持续深入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工作方案》,联合公安、文旅、科经、市场、民政、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治理工作,重点查处培训机构在三楼以上开班补课和利用节假日、休息日违规培训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资金和年检方面强化监管,规范办学行为。加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在中商广场万顺达八楼违规开展培训的某培训机构进行打击,彻底制止违规培训行为,并对机构关停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其不死灰复燃。
9.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实有折扣。巡察了解,2019年某某中学2名八年级教师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计划中学情分析内容一样;2021年4月区教育局到某某镇小开展的教学视导评价表上无视导人员签名和得分情况。
整改措施:制定并印发《咸安区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管理办法》和《咸安区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在某某中学召开“聚焦课堂教学 落实两个‘常规’”全体教师业务培训会;在某某镇小召开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教师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有折扣”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在某某学校开展集中业务学习相关资料及“教师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有折扣”整改谈话。
10.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校舍安全存在隐患,某某中学老职工平房宿舍年久失修,现部分墙体倾倒,已属危房,目前仍有9户退休教师家属居住;食堂安全存在隐患,某某中学食堂环境较差,厨房内蝇虫滋生,厨房窗外有居民养鸡,随机抽查两个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饭菜卫生问题反映强烈;学生安全工作抓得不够实。
整改措施:制定《2023年咸安区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咸安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细则》等9个制度,建立常态化校园安全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职责。及时拆除某某中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督促某某中学对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除卫生死角与食堂周边养鸡等问题。对饭菜加工制作流程进行自查,追溯原因,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规范饭菜加工流程。加强溺水安全防范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全面排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限位器、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加装工作,在全区开展校舍安全、食堂安全、防溺水、防摔坠、心理健康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销号整改。
11.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研究不够系统,针对性措施较少,涉及教育问题的群众投诉一直居高不下。2019年至2022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的入学难、乱收费、违规校外培训等投诉达2474件,其中,2022年1月至9月12345市民热线投诉关于中建咸宁之星业主子女就学问题有99条。
整改措施:明确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流程,常态做好投诉件的签收、交办、回复等工作,今年累计办结2386起,回复满意率96.73%。印发教育系统宣传工作方案,围绕政策公告、校园动态以及亮点成绩等,今年累计宣传1386条次。加快玉桂学校建设,确保如期正常开学,切实缓解中建之星业主入学难问题。组织对各校开学乱收费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开设了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每月收集汇总各平台信访案件办结情况,分类研判并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情况随时上报,供局党组审议决策,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信访件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13.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有差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2021年在滋惠计划资助工作中,省拨付的4.05万元资金有0.6万元未用完(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且审核把关缺位,在申报的《滋惠计划学生申请表》中均无相关负责、审核意见和签字,其中10名受资助学生申请资料缺少经济困难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
整改措施:深入4所高中,对2021年已享受“滋蕙计划”资金资助的缺少佐证资料的学生逐一审核。深入课堂,讲解相关资助政策,把惠民政策办成惠民实事。
14.对教师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如某某小学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和某某中学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在表述贯彻落实指导思想方面均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内容。
整改措施:对某某小学、某某中学相关内容开展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相关内容清查。制定完善党员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切实规范行为。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19年至2021年,区教育局印刷、购置电脑等8笔服务类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金额6.83万元;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2019年至2021年,区教育局将机关干部的伙食补助、老年支部活动经费等非本人报销的费用直接转入7名职工个人账户,金额116.49万元。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和《咸安区党政机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南》。对伙食补助、老年支部经费、下乡补助费、中考高考租车费4类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情况作了说明。调整教育局机关老年支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老年支部活动经费统一纳入机关管理,不再单独核算。修订《咸安区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相关责任人2人进行依纪问责。
17.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报账凭证不全,2019年至2022年,区教育局出现大额资金无分配方案、租车无合同、无税务发票等共22笔471.09万元,如机关食堂购买大米、油等支出,金额144.77万元无税务发票;2021年6月支付高考工作餐1.86万元,无工作方案和用餐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八项规定》和《咸安区党政机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南》。补充完善财务资料,补齐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收款票据。建章立制,修订《咸安区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机关食堂管理的规定。加强机关食堂财务审核,严格执行票据报销要求。对相关责任人2人进行依纪问责。
18.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至2022年区教育局购买的办公设备5笔1.77万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如2022年购买的3台高拍仪9900元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整改措施:已对未入账的资产在2月份按程序补录入固定资产,并补录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系统。修订《咸安区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2人进行依纪问责。
19.接收捐赠收入处理不规范。2019年至2022年区教育局接受咸宁市丰泰置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捐赠收入5654.73万元,将捐赠款缴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未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未跟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整改措施:教育局已对捐赠收入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
2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大额资金未经集体决策、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无税务发票等财务报账不规范的问题。如某某中学2019年8月支付校舍维修款7.24万元,某某小学2019年6月购买校园监控设备10.54万元,均未经集体决策;某某中学2019年2月购买学校大门电动门,金额4.92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某某中学2020年8月购买校园监控设备3.34万元,无税务发票;某某小学2020年9月支付教职工工作餐1.93万元,无用餐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某某学校等相关学校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制订全区中小学校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对学校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修订《咸安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9人进行依纪问责。
21.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漏洞较大。2019年至2021年,某某中学收取学生伙食收入以现金形式交由食堂财务人员个人负责,用于日常费用支出;学校食堂无物资出入库手续,购买大米、油等物资均以白条支付,且物资、供货商的销货单均在同一本销货单中连号填写,涉及金额777.12万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组织学习《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咸安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增强中小学校依法依规管理食堂意识,做到知法守法。深入某某中学调查核实情况,分析原因,督促某某中学反思整改,持续开展全区中小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对某某中学食堂具体管理人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对食堂出纳某某进行书面检查、对分管食堂副校长某某进行党内警告、对时任校长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处分。修订完善并印发《咸安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2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学校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某某小学2020年9月购入一套校园高清监控设备,金额99.31万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未登入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对未入账的资产在2月份按程序补录入固定资产台账,并补录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系统。制订全区中小学校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对学校财务管理进行检查,把固定资产管理列为重要检查内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修订《咸安区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台账管理。对相关责任人2人依纪问责。
23.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缺失。2019年至2022年区教育系统149个工程项目中,未进行项目立项审批的9个;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项目47个;未进行施工图纸涉及的项目51个。
整改措施:开展问题项目排查。共排查出存在未进行项目立项、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未进行施工图纸设计的问题项目共计68个,涉及学校45所。已对问题项目涉及学校的时任校长进行追责问责。组织专班人员对教育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在建项目立项、设计、招标、验收等重要环节,监督促进各项目学校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修订完善《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项目建设工作流程》《限额以下项目政府采购示例》等,更系统直观的让学校了解项目实施流程,掌握工作方法,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24.工程结算审计不规范。学校未进行政府采购而直接指定结算审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126个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中有21个未进行政府采购,占比达16.67%,其中有17个为某某有限公司,占比80.95%。
整改措施:开展问题项目排查,共排查出存在工程结算审计不规范的项目21个,涉及学校16所。已对各问题项目涉及学校的时任校长进行追责问责。组织专班人员对教育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造价预算、监理等第三方服务的政府采购程序,监督促进各项目学校规范工程结算审计等第三方服务工作。修订完善《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教育系统项目结算审计等政府采购进行规范。服务费用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及以上的,在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由学校自主组织采购。
25.工程执行合同条款不严。2021年7月某某小学排水沟维修项目未按合同扣工程质保金0.97万元,2020年1月某某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2.3万元。
整改措施:对工程项目执行合同条款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某某小学排水沟维修项目、某某小学教学楼项目执行合同条款问题查明情况,剖析原因。已对各问题项目涉及学校的时任校长进行追责问责。组织专班人员对教育在建和完工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项目资金管理、入账成册、质保金扣除和退还情况,监督促进各项目学校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修订完善《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教育系统项目合同条款执行等进行规范。
26.工程档案管理不到位。如2019年某某小学演播厅LED显示屏及背景墙装饰工程无公开询价资料;2021年某某小学教学楼木质门窗更换项目和某某小学教学楼围墙拆除重建项目无竣工验收资料;2021年某某小学教学楼排水工沟维修项目无项目询价单位之资质证明、报价资料。
整改措施:对工程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排查,对某某小学演播厅LED显示屏及背景墙装饰工程、某某小学教学楼木质门窗更换项目、某某小学教学楼围墙拆除重建项目、某某小学教学楼排水沟维修项目等查明情况,组织立行立改,已对各问题项目涉及学校的时任校长进行追责问责。组织专班人员对教育在建项目和完工项目进行了项目档案专项检查,重点涉及档案管理位置、管理人员、资料收集、借阅管理等环节,监督促进各项目学校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修订完善《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制定《项目资料整理清单》,各项目学校明确专人、专柜管理工程档案资料。项目竣工后要整理工程档案二套,其中学校保留一套,移交一套区教育局档案中心保管。
27.公务接待不规范。2019年区教育局存在超范围、无接待清单等现象共7笔4.27万元,如2019年6月,区教育局超范围接待到市教育局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某某县、某某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支出878元且无接待清单。
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反馈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清单,每个问题已作情况说明。对超标准接待资金进行清退,超标准接待费450元已上缴国库。修订《咸安区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公务接待的规定,接待报销严格执行“四件套”标准。对相关责任人1人依纪问责。
28.重复领取值班补助。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区教育局干部某某等7名干部职工既领取了6月17日至21日的400元/人的昼夜守卷补助,同时领取了6月19日至21日的700元/天的考务工作补助,重复领取补助0.28万元。
整改措施:对重复领取补助所发资金2400元进行清退,已上缴国库。修订《咸安区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监考补助发放的规定,加强单位后期补助工资管理。对相关责任人1人依纪问责。
29.租用车辆不规范。2019年5月中考使用本单位某某等4名职工私车支付1800元,2022年7月中考使用本单位职工某某等12人车辆,支付8100元。
整改措施:对2019年高考租用车辆的4名职工和2022年中考租用13名职工车辆车费进行清退,9900元资金已缴存至财政国库。修订《咸安区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租车相关规定,加强单位车费报销管理。对相关责任人1人依纪问责。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1.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决策程序不规范,2019年10月,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审议“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扩大资源项目资金分配情况”,3个股室负责人参与了表决;“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根据区教育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制度要求,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单笔1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等支出需经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讨论。2019年至2022年,区教育局共有支付贫困生补助、高考考点经费等18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金额441.64万元。
整改措施: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形成了《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第31号“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自查报告》。局党组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区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32.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区教育局党组未定期研究基层学校党建工作,对基层学校党组织干部配备重视不够,基层学校党组织干部长期空缺。2022年13个基层支部班子配备不齐。
整改措施:全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在2月份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局党办对部分学校组织生活会台账资料进行了检查和抽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印发2023年支部主题党日督导方案,3月份以来,分管领导带领党办先后深入永安、温泉、浮山、横沟、马桥、桂花、双溪七个乡镇和咸宁高中、北大邦实验学校列席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调阅主题党日台账。4月13日,印发支部主题党日督导情况通报。印发了《咸安区教育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
33.巡察指出的部分事项整改不到位。对2019年咸安区巡察指出的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教育局尽管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规违纪现象禁而不止,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资金审核不严格等类似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措施:组织专班对教育在建项目和完工项目进行了项目专项检查,重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工程结算审计等第三方服务、工程执行合同条款、工程档案管理等方面,监督促进各项目学校严格遵守项目程序和纪律。召开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题讲座,加强项目廉洁教育,严格要求项目参与人员廉洁自律,坚持依法按章办事,组织各项目学校签订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修订完善《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明确项目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保障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做到校校懂管理、会管理、严管理。
34.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区教育局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未按要求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印发了《咸安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的通知,按照“四必谈”要求,2022年度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挂点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进行充分的交心谈心共计38次,并建立了交心谈心工作台账。已印发《咸安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35.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不严格。区教育局机关第一支部2021年10月至12月主题党日未学党章,机关二支部2021年全年支部主题党日未学党章。
整改措施:在第三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机关、学校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注意事项〉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流程(7个领域)〉的通知》(咸学组办发〔2018〕3号)。举办区教育系统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全区教育系统 92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加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今年以来印发工作提示12期,把关备案局机关各支部活动方案12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支部主题党日督导工作作出安排。对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工作约谈。
36.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形式。2021年机关二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无评定等次结果。
整改措施:4月2日,印发《第4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提示》,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文件列入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明确操作规范。2月10日、20日,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按照局党组《关于开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咸教党字〔2023〕2号)文件要求,召开了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各支部规范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形成了评议结果,并在第3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结果进行了通报。印发《关于开展区教育局机关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自查和督查的通知》,要求各支部形成自查报告,加强对机关各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对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2名负责人进行集体工作约谈。
37.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督导力度不够,下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某某学校支部书记和支部副书记对学校在职党员和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人数等支部基本情况不清楚;2022年4月,某某中学未向区教育局请示批复自行选举支部委员3名;某某小学对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不到位,党支部未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党员41人开展相应支部活动。
整改措施: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增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主责主业”意识、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提示”,督促学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某某学校等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工作约谈。
38.党员意识淡薄。2022年4月某某小学在行政会议上讨论党建工作,其中3名非党员干部参加;2022年8月某某中学将一名非党员教师列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整改措施:印发2023年支部主题党日督导方案,3月份以来,分管领导带领党办先后深入永安、温泉、浮山、横沟、马桥、桂花、双溪七个乡镇和某某学校列席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调阅主题党日台账。4月13日,印发支部主题党日督导情况通报。4月28日,区教育局对某某学校5名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体工作约谈。
39.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到位。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三会一课”执行有差距,2019年至2022年某某学校支委会和校长会套开,党小组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20年某某中学民主评议党员无评定等次结果;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不到位,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某某中学未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举办教育系统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党员信息系统、组织生活、党员发展”等党务工作实务,教育系统92名党务工作者参训。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收集各学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对2023年支部主题党日督导工作作出安排。对某某学校8名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体工作约谈。
42.抓校长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区教育局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有短板,校级领导任职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如部分校长任职时间过长,10年以上未交流的中小学校长有8人,副校长有43人;校级领导违纪人数较多,2019年至2022年受到党纪、政纪等处理32人。
整改措施: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利用2022年度年终考评民主推荐,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利用“双月大讲堂”开展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暑期干部调整为契机,加大了干部交流力度。
43.党组主体责任抓的不够实。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2019年至2022年区教育局党组未专题研究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普遍存在不足。
整改措施:对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了《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审议通过了《2023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清单》《2023年咸安区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区教育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了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和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会,通报了18起身边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
44.风险岗位管控不够到位。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等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如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入学招生、学校食堂等风险环节和岗位,缺乏有效的防控措施。
整改措施: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等廉政风险点开展排查。形成了《2023年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等廉政风险点排查报告》,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作出规定和说明。开展了全区教育系统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和全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编制《廉政风险点责任分解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和面向师生的管理服务事项工作要求》和《咸安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5.纪律处分程序执行不规范。2020年11月,区教育局干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区教育局未按规定在全体党员会上通报。
整改措施:3月22日,局党组认真组织了理论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3月24日,对某某同志的处分决定在局机关第二党支部2023年第3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大会上予以通报学习。
48.执行工资待遇不严格。2022年3月至8月,4名教师因醉驾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截至2022年10月取保候审期间工资仍全额发放。
整改措施:组织各单位摸排2022年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违法违纪人员;对整改中涉及的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督办各单位按要求涉及相关人员的单位按《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文件精神摸排其工资待遇和政策落实情况。2023年4月4日,局人事股一行在永安辖区学校与某某教育总支管理员、某某中学校长及相关行政人员就某某工资等问题进行政策宣传及实地督办,要求相关整改责任人员按照法院判决决定及《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的文件精神,将某某工资待遇在督办时间节点前执行到位。
50.区教育局机关纪委执纪问责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意问责、追责。如2022年4月咸某某中学学校原总支委员某某因推搡学生致其脑震荡被公安机关给予处罚,区教育局仅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且处理意见未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整改措施:局党组已专题重新审定对某某同志的处理意见。制定印发《咸安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发生。
三、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下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教育教学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督促各中小学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同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问题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咸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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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安区教育局党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