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
按照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全年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公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4月25日,咸安区召开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定了《咸安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了牵头单位和12家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检查督办。5月9日—5月11日区委农办组建督查专班对12家责任单位就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方面进行实地督导。并对12家责任单位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5月24日—6月10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区14个乡镇和8个相关区直单位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情况、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情况、低收入脱贫人口帮扶情况、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等,并下发了通报。6月29日,区委农办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听取了全区14个乡镇(场、街道)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7月份专班对农业主体联农带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办整改。9月份专班对12家成员单位就市纪委暗访问题进行督办整改;10月份专班对2个转办信访件进行督办回复。目前,12家责任单位对乡镇和行业领域开展检查督导累计231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区委农办与12家责任单位共召开协调会26次、推进会42次;组织学习次数72次,组织学习人数2375人;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标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在主流媒体报道25篇,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客户端报道7篇。
二、专项整治成效
全区12家责任单位细化整治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对各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12月14日,参与自查自纠人数1195人,发现问题共31项,其中29项问题已整改到位,2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10项,新建7项,修改完善3项;向区纪委监委移交线索3项,已办结3项,涉及人数4人;累计收到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件(转办5件,自办2件),均已办结。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咸安区委农办将进一步全面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排查和整治相结合,高标准、严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有效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