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热门搜索: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于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22日,区委第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5月22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三个方面存在14项、29个具体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反馈问题,我处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四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科室,并按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29个,共清退资金6010元,追责问责9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22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1号问题:学用结合不紧密。学习贯彻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经验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0年12月讨论省林业厅“十四五”规划、咸宁市关于《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新名片》调研报告精神不到位,未结合湿地公园实际,针对湿地公园旅游、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等进行学习研讨,制定详细的专项规划。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组织干部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经验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林业厅“十四五”规划、咸宁市关于《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新名片》,干部职工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一篇。二是从环保设计包装申报了《咸宁市斧头湖流域官埠桥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计划在8月底入库。三是与区政府、区招投中心赴深圳开展招商引资。四是积极配合经发集团、向阳湖镇、官埠桥镇谋划文旅项目招商。申报成功“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商标,进一步促进环斧头湖乡村产业振兴。已完成整改。

2号问题:湿地发展思路不明晰。党组对向阳湖湿地公园的建设和发展,思路不清,深入思考不够,对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公园建设发展与促进周边乡村共建共生体系方面办法不多。运用新思维新理念,谋转型、促发展的做法还不多,在湿地保护和公园建设上为群众带来好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不够,工作做得不细。在推进湿地公园周边乡村振兴上发力不足,发挥湿地公园品牌效应,引导群众发展绿色产业、科学种植养殖,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不够。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党组中心组开展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关于湿地公园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二是安排2名党组成员带队到赤壁、嘉鱼、通城、通山等湿地公园学习考察湿地发展规划、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法与经验。三是建立每周学习日制度。学习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知识、学习《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湖北省及咸安区“十四五”规划、湿地总体规划和概念性规划等各类规划。已完成整改。

2.意识形态工作较薄弱。

3号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2018年至2021年,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很好地结合职能职责在理论学习、网络管理、基层宣讲等方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重新研究部署。二是与区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公安等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在湿地公园范围内猎捕野生动物、非法围垦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开展湿地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与区林业局、向阳湖镇、区应急管理局、咸宁市蓝天救援队联合开展湿地相关知识宣传进甘棠学校大型活动已完成整改。

4号问题:党员教育管理不严实。2018年,管理处保护科长黄某因酒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反映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不够深入、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班子成

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积极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干部开展交心谈心和谈话。二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三是建立纪律作风通报制度。本年已两次通报纪律作风学习情况,极大推动纪律作风转变已完成整改。

5号问题:阵地建设创新亮点不够多。在发挥湿地自然资源优势、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的理念上,创新力不够。虽组织了湿地知识“三进”(进校园、进村组、进社区)活动,但活动不多、形式不新、效果不明显,推进湿地教育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利用湿地资源助推教育科普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成功申报2022—2025年咸宁市中小学湿地自然资源校外教育基地。二是对原有固定宣传牌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更新,推进湿地教育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规范化

3.推动湿地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力。已完成整改。

6号问题:湿地生态监测工作不扎实。未严格落实《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湖北省森林湿地资源动态检测体系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对现有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日常检测工作和设备检查上满足于“一看了之”,监控室设备未开机,检测工作人员不在岗;未严格执行每日一记录、每月汇总报告监测情况制度。2017年8月12日监测日志未填写,2021年4-6月只有两篇日志,2022年监测日志篇数较少。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湖北省森林湿地资源动态检测体系实施方案》。二是制订完善监控室工作制度,做到每天如实记录,每月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三是对现有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四是对分管领导和监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7号问题:落实周边村庄“三生”(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生产系统、聚落生活系统)产业规划力度不大。推动“三生”融合发展和旅游品牌打造后劲不足,进度缓慢。2021年以来,虽然多次与武汉杨林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咸宁恒辉旅游投资公司及咸安区经发集团围绕沿公园周边村庄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洽谈,但未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与向阳湖镇、官埠桥镇对接,配合环湖路规划与建设。目前,向阳湖镇17组东边刘—北岭管护站环湖路路基正在启动修建中。通过环湖路带动周边村组文旅和产业发展。二是完成“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商标权、著作权、域名注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注册工作,有利于发挥品牌效应,助推群众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

8号问题: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补短板不够。近几年来,湿地公园管理处虽然争取了国家退耕还湿、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财政债券等一批项目资金,但在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科研监测、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项目不多。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7月18日,区发改局正式下文,《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落地,为咸安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481万元。二是包装申报了《咸宁市斧头湖流域官埠桥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目前已通过评审,预计在8月底入库。已完成整改。

4.履行“守护一江碧水”职责有缺失。

9号问题:巡护体系建设不完善,未定期对巡护员履职情况考核,如2020年4月巡护8次、5月巡护8次,2021年9月巡护7次,均没有达到每月不低于10次的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对原聘请巡护员全部进行解聘。重新从区人社局春风公司聘请3名巡护员。二是进一步明确巡护员工作职责,对巡护员开展培训。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微信群,明确专人管理等形式,加强对巡护员的日常监管与督查。已完成整改

10号问题:湿地园区管护不到位。巡察组实地检查发现湿地公园部分游览区域卫生脏乱差,道路两旁及湖岸边散落垃圾较多,湖面观景走廊及两侧扶手遍布蜘蛛网。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通过与经发集团对接,促使该集团恒辉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一年日常保洁合同。二是建立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对水生植物园开展环境整治机制。三是对水生植物园内环境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治。已完成整改。

11号问题:管护站基础设备未进行提质升级。湖堤步道有地灯破损,个别蓄水设备生锈,没有珍贵鸟类、野生动植物救助设备,未树立鸟类标识牌。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对破损的地灯、蓄水设备进行了更换。二是与林业主管部门共享珍贵鸟类、野生动植物等救助设备。三是在公园内设立了一批鸟类标识牌。已完成整改。

5.湿地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有不足。

12号问题:近年来,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生态节日深入村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湿地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次数较少,市民对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节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开展湿地知识宣传进甘棠学校等“三进”活动。三是利用云上咸安APP、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等新网络媒体,加大在各类媒体上宣传力度。已完成整改。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13号问题:2019年4月发放徐某某、王某、吴某、潘某某、吕某、黄某等6人2018年度新闻稿费用2950元。2021年11至2022年2月重复发放万某某、吕某、涂某某等3名扶贫工作队员通讯、交通补贴每人1020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二是清退徐某某、王某、吴某、潘某某、吕某、黄某等6人发放的2018年度新闻稿费用2950元。清退万某某、吕某、涂某某3人每人1020元通讯、交通补贴。三是责令财务主管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已完成整改。

2.财务管理不规范。

14号问题:附件不全。2019年4月2日付作品征集比赛奖金36800元,无领款人签字。2021年2月4日付装订资料制牌费用4981元,其中3610元无经手人签字。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财务初审人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把牢财务报销初审关。二是由装订资料制牌经手人补签姓名。三是责令作品征集比赛经办人作出书面检讨。四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15号问题:领条入账。2021年6月9日支付省级生态文明评审费5000元;2021年12月支付创文执勤劳务费1700元,无发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牢牢把住报销初审关。二是补齐2021年6月9日支付省级生态文明评审费手续(发票)。三是补开创文执勤劳务费用1700元发票。四是责令负责初审的主管会计作出书面检讨,已完成整改。

16号问题:固定资产未入账。2022年1月9日,支付水生植物园监控工程款160142.7元,监控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二是按国资部门要求,将水生植物园监控纳入固定资产。三是责令主管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已完成整改。

17号问题: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未建立总账及明细账,未编制会计凭证,导致工会经费无法核算收支。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明确专人建立工会总账及明细账,编制会计凭证。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3.工程验收不规范。

18号问题:2021年12月付绿化工程款76496.8元,无具体验收明细清单。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制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用制度管理工程项目。二是责令当事人补齐验收明细清单。已完成整改。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9号问题:党组书记主责意识不强。党组书记兼任区里多项工作,精力分配不均衡,对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作面上指导较多,一线亲自部署落实较少,有时存在缺位现象。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作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检查督办。三是党组书记每周到管理处,及时对重要事项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已完成整改。

20号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班子成员年龄偏大,相互协作主动性不够,依赖于书记安排工作,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周五学习日等时间节点,加强学习。二是党组班子带头学业务。学习省、市、区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纲要,研究熟悉国家生态修复项目投资方向。邀请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到单位指导工作。三是提请组织部门,对到龄班子成员“解非”,重新提拔1名中年干部担任副职。四是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进行一次集体谈话。已完成整改。

21号问题:老好人思想明显。班子缺乏锐气,存在一团和气,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相互监督不够,队伍管理不严格,强调得多,监管得少。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对班子成员和每名干部职工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创先争优意识,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二是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完善和制订22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已完成整改。

2.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22号问题:党组会议民主决策不充分。2019年2月25日,党组会第二个议题讨论重要事项时,未经商议就明确“五七”路工程负责人;第四个议题讨论党建分工事项,没有进行商议,主要负责人拍板决定人选。2021年4月,党组会第二个议题第三项讨论办公用品支出事项没有审议商讨内容。2021年12月付侧门工程款3.3万元,党组会召开时间为11月14日,但签订工程合同时间为11月9日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班子集中学习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相关程序。二是规范党组重要议事决策程序,规范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等党组工作程序,党组书记对党组会记录进行检查三是对侧门工程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23号问题:党组会议记录形式不规范。2020年4月第四次党组会记录遗失,10月9日“第一议题”存在补记现象。2021年1月20日,讨论议题的党组会议记录有撕页现象。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党组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党组书记加强督查。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三是对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已完成整改。

3.党建活动开展不够扎实。

24号问题:2020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无签到表,第2、4期未召开活动,全年党员没有开展述学述做,对未参会党员也没有进行送学;2021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未召开支委会,无上级党组织审阅意见。其中第5期活动照片和交纳党费记录不完整。2021年10月机关工委调研督查发现有不按照规定环节步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问题。2022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第6、7期无主持人、记录人,且活动小结缺失,活动补记次数较多。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党组书记定期对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办检查。二是严格按照制度每月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学习笔记和各类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支部主题党日流程,按规定开展活动。是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学习培训及教育。五是做好痕迹管理。扎实做好各类组织活动记录、相关图片资料整理工作。六是对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5号问题:2019年12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11人参会,只有4人自我剖析发言,且会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内容与2018年9月雷同;2019年党组成员陈某某民主评议自评表缺失;2021年2月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班子成员自我剖析问题深度不够,以提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组成员潘某某批评意见只有书记一人发言。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认真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开展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作深刻剖析,剖析材料交党组书记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二是责令陈某某补齐2019年民主评议自评表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5.作风建设抓得不实。

26号问题:考勤抓得不严。2022年11月签到有多名干部不签到,上班迟到现象较多,对长期迟到早退的干部没有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党组书记对所有干部进行了一次提醒谈话并对当月所有未签到人员在科普宣教中心大门口前进行公示。二是对未签到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在整改期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整顿,严抓考勤和作风纪律,规范各项行为。四是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将考勤制度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已完成整改。

27号问题:公车使用不规范。部分工作人员在领取下乡补贴的情况下公车上下班问题。湿地公园管理处2019年底购置车牌号为鄂LW9158的公车,但是2020年12月继续给鄂LW1659(从公车办借用)公车支付维修费25350元,违反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公车管理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二是对鄂LW1659公车支付维修费25350元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三是由党组班子对公车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

28号问题:党组未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递减。2021年以组织生活会谈话代替廉政谈话,党组书记只与2个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单独谈话。2021年党组成员潘某某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心得体会与网络材料一字不差。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并按程序召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近2年职级晋升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二是责令潘某某同志作出书面检讨,并重新补交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已完成整改

29号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没有取得实效。“重用轻管”,2019年以来有两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和撤销职务处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勾兑》,开展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筑牢反腐防线。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处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1次廉政谈话。已完成整改。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经过2个多月的持续整改,我处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知道,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接受区委巡察为契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始终保持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把巡察整改转化为高质量推进湿地公园建设的强大动力。

1.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为推进咸宁市、区绿色发展奋力拼搏。

2.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树立抓好党建是称职、

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理念,坚持把抓党建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以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以咸宁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和区委打造四个首善之区为抓手,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进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履行“两个责任”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扛在肩上。班子成员每年作出廉政承诺,党组书记每年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廉政党课。按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出出汗、红红脸、扯扯袖子”,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

路上”,做到常抓不懈、抓铁有痕、一抓到底。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区委五项措施作为行动的标尺;持续加强正风肃纪,做到严肃责任不放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放松、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党员干部做到重修身、重垂范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湿地公园各项建设任务。

5.进一步巩固运用巡察成果。向阳湖是“咸宁之肾”,市、区两级寄予了重托与厚望,也事关市区推进绿色发展战略。我们要充分利用巡察整改成果,加以运用和吸收,指导当前向阳湖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把成果运用到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科研监测与宣传等工作全过程,运用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全过程,打造咸宁高质量发展的“湿地板块”,确保向党委政府、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519909

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窑咀村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电子邮箱:740696062@qq.com

中共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新闻资讯一网打尽,政务服务尽在手中。
云上咸安
咸安发布
  • 欢迎下载“云上咸安”APP、关注咸安政府网官方微信“咸安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云上咸安”二维码下载APP。
  • ②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或搜索“咸安发布”、“xianancn”关注微信公众号。
【 打印 】
【 字体:  】
./t20231023_3323510_slhxq.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