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咸安区202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202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夯实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区政府决定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新增扩面任务数为6562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人员)。扩面重点是未参保企业及企业未参保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
2021年,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数为122700人。征缴对象为具有我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实施步骤
(二)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各乡镇办场和咸安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召开扩面征缴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和园区内企业及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含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否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是否全员参保、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等情况)。通过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重点单位和个人,做好舆论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保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各乡镇办场要集中力量深入辖区内生产企业和住户中,向扩面征缴对象讲清政策,督促未参保的企业及时依法履行参保责任,对未参保缴费人员讲清参保政策和参保程序以及享受待遇,动员个人积极参保缴费;各区直部门要配合做好各自分管行业、所属企业的参保排查和扩面征缴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扩面征缴合力,最大限度地扩大参保资源,夯实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维护公民的参保和享受待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进展缓慢、扩面不力的单位和拒不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实行联合督办、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扩面征缴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区政府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人社局和区税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分管副职和各乡镇办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乡镇办场、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区直相关部门也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一名班子成员主抓这项工作,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并督促落实。人社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责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加强与各乡镇办场、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区直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扩面征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研究,妥善加以解决。
(二)注重整体联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具体措施、办法,上下协作、左右协同、整体联动抓好实施。
(三)严格目标考核。各单位部门务必要将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落实到位。年终,区政府将对扩面征缴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严格兑现奖惩,未完成目标的乡镇办场和有关单位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四)强化督办检查。为确保我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定期对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办场、咸安经济开发区履行工作职责和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并对拒不参保的、瞒报缴费基数或职工人数的予以通报。同时注重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
附件:1.咸安区202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一览表
2.咸安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咸安区202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一览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社会保险扩面任务数 (人)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数 (人) | 备 注 |
1 | 汀 泗 | 216 | 10190 | |
2 | 向阳湖 | 462 | 7950 | |
3 | 官 埠 | 306 | 9940 | |
4 | 贺 胜 | 324 | 6140 | |
5 | 双 溪 | 792 | 16530 | |
6 | 高 桥 | 162 | 7520 | |
7 | 大 幕 | 126 | 10970 | |
8 | 马 桥 | 282 | 10720 | |
9 | 桂 花 | 192 | 10930 | |
10 | 浮 山 | 732 | 6210 | |
11 | 永 安 | 810 | 6210 | |
12 | 温 泉 | 450 | 6210 | |
13 | 奶牛场 | 50 | 400 | |
14 | 经济开发区 | 1658 | 0 | |
15 | 横 沟 | 0 | 12780 | |
总计 | 6562 | 122700 |
附件2
咸安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奇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徐建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汪性智 区人社局局长
朱亚明 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科经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咸安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办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汪性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学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社局:切实履行区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目标管理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为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提供行政执法、业务经办、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全区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负责承办全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负责依法核定不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负责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争议的调解仲裁;负责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
区税务局:负责将区人社局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到位,依法责令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应缴社会保险费;负责向区人社局提供企业职工个人所得税报税单和个人所得税税票,协助区人社局核定企业参保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咸安经济开发区:将每年应完成的社会保险扩面任务目标量化分解到开发区内的企业单位;做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检查督办工作。
各乡镇办场:将每年应完成的社会保险扩面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所属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将每年应完成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量化分解到村(社区);建立督查及考核制度,加强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区政府每年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区财政局:负责监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及时入财政专户;负责安排扩面工作经费。
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时督促用人单位按要求参加社会保险。
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负责向人社部门提供办理登记、注销登记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负责在办理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年检时要查验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
其他区直相关部门:区审计局、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科经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配合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