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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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咸安区公路桥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30号)及《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5号)要求,结合咸安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守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底线,通过开展公路桥梁三年(2020年—2022年)消危行动,全面消除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为咸安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桥梁普查。对全区公路桥梁进行普查,系统收集桥梁基础数据,包含基本信息、结构信息、病害信息等,并将公路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建立公路桥梁基础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对未纳入省级桥梁数据库的桥梁,普查后及时纳入。对不满足省级桥梁数据库纳入要求的桥梁,另行建立桥梁管理台帐。

(二)桥梁检测。按程序选择声誉良好、实力雄厚、技术过硬且具有相应资质(交通运输部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承担桥梁检测评定工作,建立公路桥梁危桥改造项目库。检测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桥梁检测方案,通过规范化检测和系统化分析,客观真实反映桥梁基本情况和技术现状。

(三)项目申报。根据公路桥梁检测结果上报危桥改造项目计划,争取中央、省级、市级补助资金。对纳入全省公路危桥项目库的危桥,开展桥梁工可、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桥梁检测频率按照省、市交通部门要求进行,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公路危桥项目库。

(四)桥梁设计。

1.设计单位。危桥改造的设计工作应按程序选择实力强、信誉高、经验丰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危桥改造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设计原则。设计单位应精准分析危桥病害成因,科学研判危桥改造需求,分类别、分区域、分桥型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确保能利用的不拆除、能修复的不重建,并按照《湖北省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技术指南》和《中小跨径通用图》等开展设计工作。选择加固改造方式的危桥,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原标准,且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年。选择重建方案的危桥,国省道、县乡道和村道大桥采用公路I级,其他村道桥梁一般采用公路II级。

3.古桥保护。有人文历史意义的古桥、造型独特的桥梁及景观桥梁应采取桥梁保护措施。上述桥梁宽度和荷载等级达不到现行标准,需要加固改造的,应先行分离增建复线桥梁,并结合文旅部门对老桥进行翻修,调整用途作为人行桥、景观桥及文化桥保留。

4.景观设计。按照“建设与保护有机结合”的理念,从桥梁结构多样化、桥上桥下景观化、桥域环境园林化、桥梁设计有文化四个方面着力,并结合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工作、风景道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打造“安、洁、实、美”的桥域环境,形成一座桥是一处景、一座桥是一张历史名片,多桥连片成景的桥域环境。

(五)设计审批。危桥改造工程应严格遵循基建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先审批后开工。“工可”由市发改委审批,施工图设计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国省道中的特殊结构桥梁,以及投资超1000万元及交通运输部要求省级批复的危桥改造项目,由省交通部门审批。

(六)建设实施。

1.建设任务。咸安区公路三年消危行动项目计划完成桥梁改造198座共6086.2延米,估算投资1.2957亿元。计划2020年完成98座,估算投资10066万元;2021年完成65座,估算投资1604万元;2022年完成35座,估算投资1287万元。

为争取全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现场会在咸安召开,计划对淦河源头34座桥梁实施景观打造,估算投资994万元。

2.危桥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程序,采取以区域为单位“打捆”招标,优选有实力的国企承担项目施工和5年养护服务,以及开展信息化养护工作,培养桥梁专业人员。项目实施严格采取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专业化实施、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措施,提高危桥改造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资金筹措。危桥改造资金采取中央、省级、市级补助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除中央、省级财政定额补助资金外,余下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70%给予保障。省级财政按照“十三五”公路定额补助标准落实定额补助资金,国省干线危桥拆除重建4000元/m2、加固2700元/m2;农村公路危桥拆除重建2800元/m2、加固1200元/m2,并根据工程建设成本、物价和人工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定额补助标准。

三、综合整治

(一)加大安全保护区管理力度。交通、公安、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决查处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采砂、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坚决查处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及设施;坚决查处侵占桥下空间的各类违章建筑。

(二)加强危桥安全管制措施。对于已明确为危桥的,由交通部门设立危桥警示标志,公安交警部门牵头采取限载、限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分流疏导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在危桥改造后,桥梁养护部门要积极探索桥粱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管理手段。

(三)提升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升公路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结和《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完善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加大对影响公路桥梁安全的边坡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通行能力。

(四)加强超限超载管理。落实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要求,利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监测设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组成的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人民政府将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约谈、问责和奖惩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给予正向激励。

    

附件: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长:杜新国副区长

副组长:黄定槐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聂拥军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刘荣林区公安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贤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方盛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

郭早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兴明区文旅局副局长

蔡正尧区应急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冯祥成  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红兵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办场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姜庆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危桥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行业监督管理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各建设主体做好危桥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区公安局负责交通管制和施工环境的维护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区级财政资金和上级项目计划资金的及时拨付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的临时用地等问题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对消危桥梁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和水保方案的审查,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过程中的水域占用和行洪安全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沿线乡镇办场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区文旅局负责古桥保护,指导古桥修复、桥文化塑造等区林业局负责桥域范围的绿化和山林保护;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的生态红线、桥域环境保护等问题;区应急局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涉及行业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各乡镇办场负责桥梁人文、历史典故等素材的提供,村庄环境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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