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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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村改居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关于进一步提高村改居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的回复,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浮山街道、永安街道和温泉街道进行了多次会议议商。

目前区民政局按“四至清晰、功能完善、便于管理”原则,以城市主要道路、河流、铁路、山体或重要的永久性标志物为分界线进行条块划分,做到地域范围边界辨识度高,人口规模方面,维持现有375个网格总数不变,按照300至500户设置一个网格,每个社区下辖8至12个网格、常住居民3000户左右或常住人口1万人左右原则,统一调整、科学规划管辖范围。对咸安区13个“村改居”社区“两委”人员依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整体列入城市社区工作者序列。主动退出“两委”、未通过考核或放弃进入城市社区工作者序列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落实相关待遇。设置定向岗位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鼓励“村改居”社区的网格员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聘。对31个原有城市社区和13个“村改居”社区的社区工作者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员额管理。其中,“两委”按照“1正1副3委员”5个职数配置,社区网格员按社区下辖网格数1:1配备,“两委”人数超职数的,超额人员兼任网格员过渡,并逐步调整到规定职数内。

目前按村改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人员(网格员)待遇由四项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交通费+电话补贴),其中村改居书记基本工资为3415元、副书记基本工资为3088元、委员基本工资2965元,工作人员(网格员)基本工资为2400元。村改居工作人员工龄工资按岗位年限递增(15元/每年)。交通费分别按550元、450元、400元、80元/每年。电话补贴分别按主职为160元、副职和委员均为100元、村改居工作人员50元。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医疗保险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350元/每年。年终补助奖励以区级考核街道获奖,制定符合相应政策文件后,予以执行发放基本工资1至2个月为准。

为了解决村改居后续工作,民政部门草拟《关于做好村改居后续工作实施方案》,已送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待区政府讨论通过后,所有村改居社区“两委人员”经过考核后,转隶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后期将按照“四岗十八”薪酬体系,落实待遇。

再次感谢代表对村改居工作人员待遇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希望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咸安区民政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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