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
咸宁市人大代表陈志明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咸安区扶贫开发工作实际,2019年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了277万元计划用于贫困村的“四好农村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已落实,建议已被采纳。
咸安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