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区背街小巷管理的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会同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背街小巷整治情况
1.基本情况。近年来,咸安区通过对乡镇以奖代补、领导包街、居民集资等多种形式,已建设改造背街小巷512条。但是我区背街小巷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容貌,同时也成为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年初,区城管执法局对咸宁城区背街小巷现有状况进行了清查摸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路段拟进行整治。据统计,城区“三办三镇”(温泉、永安、浮山、官埠、马桥、向阳湖)共有背街小巷605条,需建设改造背街小巷93条,道路损坏需维修39条。目前,“三办”急需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8个片区和14条背街小巷。对未列入计划的背街小巷在资金允许情况下逐步解决。
2.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为顺利推进背街小巷建设,区城管执法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对8个片区和14条背街小巷逐步进行集中整治。预计资金200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1750万,中介服务资金150万,协调资金100万。二是完成了现场勘察和宣传走访。对列入今年拟整治的8个片区和14条背街小巷进行了现场勘察,匡定了整治范围,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并对乡镇办、社区及群众进行了宣传走访,为背街小巷建设打好基础。三是完成了工程设计、预算、财评等工作。列入计划的8个片区整治全部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工程设计,现已完成北正街片区(幸福家园、民主路)施工图设计、预算、立项、财评、招标备案(进行中)工作,预计8月份可开工建设;其他7个片区处于工程设计和预算阶段。14条需硬化及维修的背街小巷,其中青龙巷和巨宁大道丝织厂两条背街小巷改造工作现已开工建设,其他背街小巷目前正在拿设计方案,后续将逐步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
二、关于路灯安装等问题
市供电公司路灯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专班先后到凤凰社区、双元社区等街巷进行了现场勘察,详细了解了社区意见和市民诉求,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政府年度装灯计划难以满足背街小巷的实际需求,而且社区申报路灯安装的流程也过于繁琐,很多地方需要装灯但是一时难以解决。对此,建议社区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区创建办等单位的沟通,积极争取街巷装灯计划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同时,供电部门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计划,以及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积极稳妥做好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另一方面做好城区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检查工作。路灯电源问题社区可以通过与业主单位协商,或者采取其他技改方案逐步解决。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已向各社区发放了路灯抢修联系卡,方便进行及时维修。
三、关于路牌路标不能及时更新的问题
在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中,市、区民政局形成了各负其责的分工模式,即城市道路命名、路标设置由市民政局负责,门牌编码及设置由区民政局负责。在日常生活中,路牌路标缺失时有发生,社区可对本辖区路牌标识进行摸底并将需要补设的及时报给街道民政部门,再由区民政局统一汇总后反馈给市民政局。市民政部门会尽快安排专业人员处理并登陆网络平台管理系统查询办理案件,确保路牌完好、整洁和美观。
四、关于社区组织减压增效问题
针对社区工作现状,结合省民政厅文件精神,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咸民政发〔2017〕25号)文件,文件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其他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市级部门需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县(市、区)级部门需经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批准,同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明确其来源渠道,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交由社区落实,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终止。”根据省、市社区减负增效有关要求,将社区应依法履行和协助的工作项目进行了整理,并形成了参考目录,对目录之外未经批准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可以拒绝承接,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并统筹准入。
五、关于背街小巷环境污染问题
1.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执法力度。2018年以来,市区环保部门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省政府环保督察等交办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检查、咸宁市城区范围内环保“利剑”系列行动,对含磷洗涤废水、散乱污染企业、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等开展了专项督查。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利用正在进行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全区企业污染的清理工作。
2.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管。由于小型养殖户及散养户暂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其养殖污染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解决。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在设市的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禽家畜”规定,环保、畜牧、城管等部门将加强对城区内小型的养殖户及散养户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六、关于城区公共厕所管理问题
1.制定出台《咸宁城区公厕建设与管理规划》。根据市区一体原则,市区城建管理(包括公厕)由市城管委统一规划管理和建设。目前咸宁市区公厕建设已启动,部分人口密度大的区域、公共场所(如公园等)公厕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续公厕建设与管理按照厕所革命工作要求在2020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我区按照《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7](69号))要求,已制定《咸安区“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下称《行动方案》)。
2.关于加强公共厕所管理问题。区政府拟统筹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厕所革命”。公共厕所将制定统一的管理维护标准,落实专人负责,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公厕维护已纳入《行动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区政府拟设立公厕专项管理维修资金,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确保建成的公厕正常、方便使用。
3.关于社区公厕适当收费问题。《行动方案》中已明确,社区公厕(农村公共厕所),由所在村委会或社区代管,对管护达标的,区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给予一定补助;旅游交通公共厕所,由该厕所业主自行管护;对在经营场所附近的公共厕所,通过减免经营场所租赁费方式,由商户负责公共厕所的管护。
七、关于化肥厂、同发机电棚户区改造问题
同发机电综合片区在已纳入棚改计划,待条件成熟后择机启动。化肥厂片区已被纳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市级融资。目前,咸安区已成立指挥部,正在进行入户调查等前期基础工作。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