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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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2021-2025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系列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区、依法理财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科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坚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有效提高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工作建设开展情况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贯穿日常工作始终。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做依法行政的表率,推动全局法治建设新局面的形成。

2.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一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法治讲座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纳入了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把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按照区普法办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参与学法考法,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三是多元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3.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完善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和相应依据进行了更新。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以法治之力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信用状况和违法名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加快建立不予处罚等行政执法三张清单。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流程,规范采购流程,落地惠企政策,支持民企试点,扶持就业创业,强化法治保障,将涉财举措落到实处。全面升级非税电子缴费系统,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覆盖,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不跑路。湖北政务网上将财政政务事项3件由承诺件修改为即办件,“马上办”比例提升到100%。

3.有序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咸安区财政局权责清单》(2016年版)共有行政权力5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7项)。根据《咸安区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咸安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对本部门整个行政权力和内设股室实际行使本部门权力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咸安区财政局权责清单》(2016年版)目录逐项进行清理,保留行政权力权责事项4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 30项;行政检查类1项,行政征收类4项,行政确认类4项,行政裁决类1项,其他类2项)。其中,重点行政权力权责事项39项。

4.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组织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发布咸安区财政局2024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计划。督促有检查计划的单位开展检查信息录入工作。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覆盖率达100%。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权责清单、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重点加强区本级及全区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认真做好12345热线平台的回复工作。今年,我局共办理12345热线平台工单19件,通过线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依法行政,财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1.严格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咸安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有效防止了越权决策、违法决策。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存量清理工作,重点对涉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减税降费、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性补贴、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清理,对各股室(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严格审核,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条款。今年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

3.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法治合法性审查要求,坚持依法处置、有利工作和风险防控原则,全面加强对文件文书、合同协议、行政执法决定等法治审核,重点对行政处罚决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执法文书进行审查把关。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入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仍有差距,比如在财政减收增支的压力下,对于如何加强财源建设,依法统筹盘活“三资”等方面的思考还有所不足。

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还有待于提升,需通过及时更新汇总新法新规、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以及普法宣传。

三是对如何把法治建设深度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思考不够,满足于完成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对于如何立足财政工作,挖掘法治建设“亮点”的积极探索和思考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4年,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2021-2025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系列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区、依法理财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科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坚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有效提高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工作建设开展情况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贯穿日常工作始终。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做依法行政的表率,推动全局法治建设新局面的形成。

2.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一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法治讲座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纳入了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把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按照区普法办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参与学法考法,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三是多元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3.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完善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和相应依据进行了更新。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以法治之力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信用状况和违法名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加快建立不予处罚等行政执法三张清单。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流程,规范采购流程,落地惠企政策,支持民企试点,扶持就业创业,强化法治保障,将涉财举措落到实处。全面升级非税电子缴费系统,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覆盖,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不跑路。湖北政务网上将财政政务事项3件由承诺件修改为即办件,“马上办”比例提升到100%。

3.有序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咸安区财政局权责清单》(2016年版)共有行政权力5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7项)。根据《咸安区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咸安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对本部门整个行政权力和内设股室实际行使本部门权力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咸安区财政局权责清单》(2016年版)目录逐项进行清理,保留行政权力权责事项4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 30项;行政检查类1项,行政征收类4项,行政确认类4项,行政裁决类1项,其他类2项)。其中,重点行政权力权责事项39项。

4.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组织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发布咸安区财政局2024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计划。督促有检查计划的单位开展检查信息录入工作。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覆盖率达100%。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权责清单、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重点加强区本级及全区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认真做好12345热线平台的回复工作。今年,我局共办理12345热线平台工单19件,通过线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依法行政,财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1.严格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咸安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有效防止了越权决策、违法决策。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存量清理工作,重点对涉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减税降费、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性补贴、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清理,对各股室(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严格审核,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条款。今年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

3.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法制合法性审查要求,坚持依法处置、有利工作和风险防控原则,全面加强对文件文书、合同协议、行政执法决定等法制审核,重点对行政处罚决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执法文书进行审查把关。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入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仍有差距,比如在财政减收增支的压力下,对于如何加强财源建设,依法统筹盘活“三资”等方面的思考还有所不足。

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还有待于提升,需通过及时更新汇总新法新规、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以及普法宣传。

三是对如何把法治建设深度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思考不够,满足于完成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对于如何立足财政工作,挖掘法治建设“亮点”的积极探索和思考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

咸安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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