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巩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共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9次,对行政执法改革、公平竞争审查、信访工作法治化等重要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举办区政府专题法治讲座3次,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法治培训5次,共培训干部369人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中共咸安区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顺利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开展的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整改销号个性问题4个,共性问题20个,补齐了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我区基层减负“一套表”、法治宣传多样化等工作得到省级检查组充分肯定。
二、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合法性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和合同32件,对75件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用好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提供法律意见书73份。启动了全区“三分一定”改革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有力推进全国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全国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等国家级改革试点建设,发出全省首本“实景三维影像模型”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打造全国首创性“探索建立基层应急服务驿站”改革试点,建成基层应急服务驿站6个。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加装电梯“一件事”被列为全省改革试点。深化“三下沉”改革,全区即办件比例由56.8%提升至90.2%。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设置农业、城管、文旅3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13个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执法中心,出台《咸安区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队伍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目标。启动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包容审慎四张清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纪政务处分46人,留置1人,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3份、《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决定书》2份,推动解决了一批逐利执法、不公正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4期、300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做到区级集中培训加单位自主培训不少于60学时。加强府院联动,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行政诉讼实质性化解率位居全市第一。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示范带动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人大联合区司法局连续三年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9家单位接受现场询问。印发《咸安区政法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联系走访企业办好22件涉企实事。出台全省首个“涉诉双免保”制度,为企业节省保全费用136万元。广泛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深入95家规上企业“把脉问诊”,得到企业广泛好评。搭建咸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二维码”平台,群众和市场主体一键便可链接到全区各类线上法律服务。发挥咸安经济开发区司法分局阵地作用,妥善调处涉企涉劳动争议纠纷40件。区人民法院“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区检察院“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成功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项目。开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省级反馈问题整改”等区级法治督察2次,点对点发出《工作提示函》12份,督促整改法治领域问题15个。
五、维护社会平安稳定。16家部门入驻区综治中心“一站式”解民忧,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所有乡镇均建成“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N”一体化工作平台,化解率达90%以上,向阳湖镇综治中心被评为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建成各类调解组织215个,全年调解成功案件8955件。在全区广泛推广“合议共管”工作法,处理问题合同910份。“一楼一策”化解销号问题楼盘12个。硬核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率、经济损失双下降。区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中心获评省级创建示范单位。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处置流程和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坚持每月开展“一把手谈法治”节目和“一月一普法主题”活动,全覆盖推进农村“村村响”普法广播和城市小区微信群普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选聘124名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辐射青少年、教职工、家长10万人次,我区“法治副校长”工作被省司法厅在《湖北日报》进行推介。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全面落实行政监督各项制度,定期开展人大履职评议活动,受理12345热线工单3.5万件,办结率达100%。在4月1日前组织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线上线下广泛公开涉及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工作的线索举报公告。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各方监督,办结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97件、政协提案171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加强审计监督,实施审计项目26个,完成率100%。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11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实地检查、联合督查等活动15次,对75宗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条。
2024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行政执法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5年,我区将重点在以下方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倾力打造“投资咸安就是投资未来”营商品牌;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直接涉及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护航高质量发展园区行、码上行”“千警进千企”“法治体检”等活动,推行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一企一警”“一企一律师”联系制度;加快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健全风险隐患“双清单、双交办”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法治咸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咸安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