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以优化服务为关键,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依法交易能力,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自学、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除通过分发纸质资料,利用电子屏以及宣传挂图固定开展法治宣传之外,还通过各类会议、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书记讲党课等时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纪国法和各种规章制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坚持分类实施,提高法治素养。深入对接扶贫村双溪桥镇杨仁村,多次开展“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通过讲座的形式宣传《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以案例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各方面权益维护进行讲解,尤其是对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在农村地区高发的犯罪现象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邀请法律顾问、业务能手就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授课,促进了法治教育与廉政、德育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招投标人和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也都学法知法。
(三)围绕中心,助力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党课,强化预防与管理措施。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查的范围、内容、流程,有效防范法律和政策风险。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由专人管理,中心招投标文件档案做到了统一归档、专柜存放、定期查验和按规定程序借阅、使用,严格执行了审查备案制度。
(四)依托交易服务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对接,助推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与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经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等招标单位沟通协调,为其答疑解惑,理清流程,提供咨询建议,推动咸安区老年大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咸安区马桥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EPC)、咸安区X027朱新线改造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助力咸安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强化硬件设施保障,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加强与省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流合作,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积极与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协调,于8月30日、11月21日两次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作,顺利完成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此外,在区政府大力支持下,2023年对评标室电脑、耳麦、摄像头进行更新升级,购置7台用于远程异地评标的多因子认证设备,进一步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三是配合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根据《咸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也即区政数局)负责指导协调“评定分离”工作,制定“评定分离”配套指导规则和流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评定分离”提供评标定标场地、评标专家抽取、录音录像等服务。按照上述分工,我中心努力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认真做好服务,积极配合区政数局推进“评定分离”改革。
目前,咸安区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项目——“咸宁市咸安区G107京港线路面中修工程”已于8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9月27日开标评标,10月11日定标。随后,“咸宁市温泉中学校园扩建项目(EPC)”也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于9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10月19日开标评标,11月1日定标。
四是严格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根据《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对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招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30日前发布招标计划,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五是实施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改革。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由各预算单位确定一名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为采购专员,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监督检查、质疑把关、合同审核、832平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营商环境考核等工作。同时,政府采购专员是各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协调员、联络员、审核员和监督员,对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建设,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不断得到优化,监管持续强化。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宣传成果不够突出,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以来,我中心法治宣传活动主要围绕时间节点来开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方式创新不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同时,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主动融入法治宣传的意识还有待加强,缺少特色亮点工作。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区交易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推进依法履职,狠抓廉政建设。中心主任通过职工会、班子会等形式强化廉政建设,强调依法依规开展交易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三是建立内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新成立内控部,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结合机构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深化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落实责任,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交易平台法治化水平”列入工作计划,与单位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强化宣传学习,继续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对依法治区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等认真学法用法。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学习强国等各种学习平台,更好地开展法治宣传学习。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一是加强依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清单,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打造规范化交易平台。二是积极推动“评定分离”改革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异地评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公平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