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抓好“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学法、懂法、不违法”,不断提升乡村振兴依法治理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全局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全局干部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执法方式,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例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全年组织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10余部与工作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借助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全员网上学法,并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四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购买了指定的法治建设教材,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有学习记录和学习痕迹。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机关活动,提升局机关干部职工法治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
(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抓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务监督,自觉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开展工作、服务群众过程中,做到每项重大决策征求律师意见,坚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坚决按法律法规要求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坚持民主、科学、依法决策,营造浓厚的民主法治氛围。
(三)“八五”普法工作等方面情况。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在全局范围内建设固定的法治文化阵地,落实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法。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主题党日学法、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普法合格证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充分利用“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日广泛宣传法治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抓好法治建设,努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工作氛围;举办全区乡村振兴信息员、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宣传乡村振兴有关法规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乡村振兴法规政策宣传,促使乡村振兴工作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2023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提出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少数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法律知识钻得不深,学得不透。存在不足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意识还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法治建设纳入单位议事日程。向区法治办公室及时报送普法宣传案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汇报、法治征文、民法典宣传等相关文字资料。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性。组织主题党日学法,中心组学习学法,做到为民办事依法履职。
四、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普法教育工作
抓好“八五”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加大干部职工“八五”普法教育力度,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主题党日学法、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普法合格证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市、区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实际,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健全考试成绩及干部年度学法用法档案,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抓好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利用“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日广泛宣传法治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抓好法治建设。努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工作氛围,促使乡村振兴工作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搞好“法宣在线”学习,抓好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的法治建设学习,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三)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好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努力创建“示范单位”。加强与区普法教育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推介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积极推动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紧紧围绕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抓好法治建设各方面工作。
(四)抓好责任落实工作
成立区乡村振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层层抓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督导工作,以召开工作例会和定期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做到学法、懂法、不违法。
咸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