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安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炎良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区民政局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和下属二级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推进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十一个方面权责清单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审管衔接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审批与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相关行政审批流程进行再次梳理,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进一步精简细化,建立标准明确、运作规范、权责分明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将网上办事的承诺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60%以内,精简优化各项审批流程。梳理群众办事所需提供的资料,对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按规定该取消的取消。开展“三下沉”,将民政领域高频便民事项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4项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沉至乡镇(街道),让服务事项应下尽下、能下尽下,真正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米”。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行新成立社会组织验资“一件事”。区民政局从群众办事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推进新成立社会组织验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上线以来民政端已受理办结11件事项,大幅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效率。开展“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离婚析产、夫妻婚内加减名联动办理,建立“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大幅节省了群众办理登记的时间成本。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新增“公民婚育”“扶残助困”2个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任务清单,及时梳理完善了业务流程,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文件精神对区民政局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贯穿到起草、审查、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监督等全过程。
(五)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加强决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组织咨询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程序讨论,不得对外发布。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撤销登记连续两年未年检或拒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4家,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13家、变更5家、年检140家、年检率95.89%,办理社会团体登记12家、变更8家、注销登记1家、年检82家,年检率90.2%。全区共有社会团体8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5家。二是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管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13条。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实行“跨省通办”,共办理结婚登记2895对,补发结婚登记612例;受理离婚申请1588对,办理离婚登记958对,补发离婚登记180例。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三项制度”抓落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狠抓工作薄弱环节,找差距,补短板。主动将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行政处罚职权清单、年度检查计划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从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直至执法程序完结的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2023年共对7个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2023年我局实施行政处罚 0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件),行政许可30件,行政强制0件(重大行政强制备案0件),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征收0件、行政检查0件、行政裁决0件、行政给付143002件,给付总金额12256.5万元(包含孤儿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户、临时救助人员、特困人员、高龄老人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确认0件、行政奖励0件)。在殡葬领域开展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开展说服教育2次、劝导示范 10次、预警提示0次、行政指导1次、行政约谈0次、行政回访1次等。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制定民政领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健全民政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应对处置能力。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应急预案,组织督导福利院、养老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到局机关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应急突发事故能力。
(八)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和调处化解能力
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能力,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设置举报箱,利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12345热线、网络问政等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发布权威性和时效性,主动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托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上咸安等网络平台,加大政务信息网络公开力度。2023年我局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信息,通过“咸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5条,回应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关切信息220条,在各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新闻信息208篇。
(十)多方举措并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宣传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通过局党组会议学法、中心组扩大会议学法、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法等课程,内容涵盖了民政业务的各个方面,全面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结合民政特色,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清明节、儿童节、慈善日、宪法宣传周、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相关规定,提升群众的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进一步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的氛围。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运用云上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掌上咸宁等网络平台,高频发布涉及民政业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扩大宣传效果,形成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0余场,参与活动20000余人次。
二是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定并执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高标准高要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突出“关键少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制定出台系列规范制度文件。2023年召开全局范围警示教育大会、作风整顿大会共3次,党组成员讲授廉政党课5次,组织传达省市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23份,组织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勾兑》113人次,组织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1次,充分发挥“以案示警”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有待进一步强化等,这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及时安排和督促,积极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等方式进行学习,系统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民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全方位,形成“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培养年轻法治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提升法律素养能力。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和民政具体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民政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使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的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承接、下放、简化办事程序工作,最大限度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贴近式服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咸安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