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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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咸安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咸安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注重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

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推动落实《湖北省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把法治咸安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以区委、区政府的“一规划两方案”为抓手,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到集体决策、队伍建设、财政工作等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常学常新,提升法治素养

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不断加强机关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党组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次。组织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专题培训班回话视频学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法治报刊杂志征订工作,拓宽机关干部法治学习渠道,征订《楚天法治》等报刊杂志。通过无纸化学法平台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试活动,组织财政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突出普法重点,提高宣传质量

一是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微信(QQ)群、宣传海报、展板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八五”普法进机关相关法律知识汇编150本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律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帮扶村;将法治宣传与包联社区(村、企)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法律惠民。

二是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安全教育日”普法培训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国家安全观知识线上答题、张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画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参与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活动,印发民法典宣传资料进行民法典宣传;收听市扫黑办在《法治热线栏目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普法节目;参加“6.26”咸安区禁毒徒步走活动;组织全体职工收看湖北省暨咸宁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直播活动;8月份组织全区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帮助广大会计人员理解《道德规范》内容,准确把握《道德规范》要求,在全区财政系统深入开展作风整顿。

四、加强规范管理,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对2011年以来的区财政局以政府名义签发的23份规范性文件理行了清理,并司法局报告清理意见(其中,继续有效2份,失效21份)。对区财政局制定的2016-2022年以来的17份规范性文件,按照《咸安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其中继续有效16份,废止1份)。对2023年新制定的2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二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发布咸安区财政局2023年财会监督检查计划督促有检查计划的单位开展检查信息录入工作,2023年共录入信息320多条,比往年数据录入多(主要是预决算公开检查和财政票据检查录入信息较多),11月底前完成了财政检查事项的全覆盖。

三是全面推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积极与区政数局对接,推动相关惠企政策及时兑现,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快速兑现,并将财政惠企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权责清单、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加强区本级及全区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

五是做好12345热线平台的回复工作。今年,我局对12345热线平台转来的17个工单事项进行及时回复(其中8个工单超出财政职责范围,按规定程序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回复)。10月制定了区财政局12345 热线工单办理制度,包括科室分工、答复结果的审核流程、工单退单内控制度,工单办理后的定期复盘分析制度等,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打下了基础。

六是优化办事流程。规范采购流程,落地惠企政策,支持民企试点,扶持就业创业,强化法治保障,将涉财举措落到实处。全面升级非税电子缴费系统,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覆盖,切实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不跑路。湖北政务网上将财政政务事项3个由承诺件修改为即办件,将马上办比例提升到100%。

五、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2023年上半年依照财政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行政执法权限和人员,与会计局、财政监督局、采购办、非税局等四家二级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在财政局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方的名义行使相关行政执法权,并将行政执法委托书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随机抽取财政监管的市场主体对象、随机选派财务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以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规范监管行为。定期在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双公示”信息填报工作。梳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将《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和指导规则》进行网上公示。将年度行政执法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管做好2022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对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法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普法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二是缺少专业法治人员和队伍。财政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法规工作力量有待加强。

下阶段,我局将围绕财政法治建设抓重点盯难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三是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发挥我局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助力咸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咸安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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