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桂花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咸宁市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责任清单》《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服从和服务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乡镇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1.学深悟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坚持镇机关“周四夜学”制度,在“周四夜学”期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章节作为重点学习专题,安排一名党委班子成员、两名党员干部带头领学并作交流发言。充分利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教学平台夯实理论基础,线上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我镇37个账号已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必修课程个人总积分均达2400分以上,咸宁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测试全镇参考率达100%、平均分为95.63,湖北省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全镇参考率达100%、平均分为95.51。全年举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8次,专题党课6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6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党日12次。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八部法律法规,释讲相关法律条目400余条,做到学研结合、学用结合,不断推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2.创新提升,实现法治宣传有效化、深入化。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及民法典、反电诈的宣讲工作,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围绕国家安全、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反电诈等张贴法治宣传海报5000余份、悬挂横幅150余条,建立法治副校长、派出所所长、法律顾问带头讲授主题普法课制度,将“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与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融合创新,用好用活“普法课堂”育人功能;发挥桂花镇何功伟中学作为“桂花镇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示范作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普法专题学习,以“关爱青少年,普法促成长”等普法契机打通乡镇基层普法新道路,以点带面扩大宣传影响力;联合桂花司法所、桂花派出所、社区禁毒中心、桂花邮政储蓄银行等多部门线下开展以“案例警示”“村湾夜话”“文艺汇演”等方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有组织犯罪及禁毒识毒防毒为主题普法讲座活动,采用接地气、暖民心等通俗易懂的以案释法、以事普法方式,深村入组,深入人心,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基层法治氛围;用“多方联动齐发力、筑牢反诈防火墙”“禁毒防毒下乡村,‘花式宣传’入人心”打造桂花镇农村基层法治宣传坚实阵地;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与各村(社区)共同缔造示范点相结合,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派出所、国土所、市场监管所、林业站等部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矿山盗挖巡查、食品安全监督、山林界址划定等执法工作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利用云上咸安、咸宁日报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桂花镇法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不断开拓法治宣传创新思路,让法治宣传更加有效化、深入化,并逐步推动落实普法教育常态化、持续化。
3.加强监督,健全队伍,促进依法执政规范化、公正化。我镇切实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法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于年初制定桂花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政法办加强督促推动,确保各村(社区)、各镇直部门结合各自法治建设进展成效分析研判、合理规划,层层落实各领域法治建设具体任务,将相关情况作为法治督察和法治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同时政法办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直接参与法治调研、法治宣讲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履职,桂花镇综治中心与镇司法所协同办公以来,通过多途径,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内部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人员,不仅让基层法治力量得以充实,将涉法涉诉类案件及时与镇司法所对接,强化诉调工作对接力度,也使涉法涉诉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效率得以提高。另外,为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法律顾问任职条件的规定,我镇与湖北灜平惟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与“平安咸宁,全域提升”区人民法院工作队人员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1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政府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决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三重一大”等有关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根据《咸安区行政程序规定》和《咸安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日常监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
3.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审批办理流程、重大事项在网上公开。资金使用实行网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我镇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执法人员在湖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执法文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事前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录入和公示。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把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服务承诺、办理结果的重点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全面公开。
(三)加快推动职能转变,政府依法履职更加高质高效。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持续推进便民服务大厅综窗改革,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轮训、季度考核,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加快“咸安微家园”推广普及,持续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三下沉”,发挥“香城代办”的作用,利用“一套表”平台服务把便民服务向社区、村湾延伸,切实让群众办事办得了、办得快、办得好,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2.强化基层民主法治。为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本镇山林、土地承包合同矛盾纠纷频发的突出特点,用桂花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合议共管”工作为契机,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合法、不规范合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积极化解和预防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纠纷,持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能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3.加强溯源治理,释法明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镇党委政府统筹推动,镇政法办、镇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各镇直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等多方参与,各司其职,沟通联动,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发挥“民主共评同维护,邻里共治化矛盾”的枫桥式工作理念,从“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党员干部、退役军人、乡贤、志愿者中选聘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人民调解员,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切实降低我镇万人成讼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桂花作出贡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镇党委班子带头开展“一下三民”活动,全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下沉救灾抢险一线,切实深化法治理念,落实法治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内共听取和审议法治建设工作汇报8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化解信访积案两件。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履职,切实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公正、决策透明公开。始终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信访平台、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2023年桂花镇处理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131件,其中线下来访转办件50件、网上投诉件47件、网上建议件32件,2件积案化解件已报送信访事项化解报告并核销,案件办结率达100%,平均办结时长为3.2天,群众参评满意率达98.9%;桂花镇党委政府牵头处办区信访局信访交办函29件,分别由涉及信访事项的各村(社区)包村党委组织工作专班,对信访事项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书面处理意见;12345市长热线平台接收群众各类投诉事项419起,均在规定办结时间内处办完毕,并已电话回访或当面回访等形式予以反馈至投诉群众,群众评价良好,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目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镇直部门对法治宣传重视还不够,对涉及其部门业务、服务对象的法律宣传普及有待提高,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由于目前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备,法律专业人才紧缺,法治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个别业务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部门工作者缺乏系统性的法治培训。
四、2024年工作计划
我镇将全力以赴按照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短板”问题。
(一)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镇干部的政治和法律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建设,推进全社会的依法行政。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同时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提升执政人员的法治素养。按照先培训、后执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执政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集中学习。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加强执政的业务交流,开展多层次的交叉执政,来进一步提高执政人员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紧紧围绕各类整改、专项调查及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云上咸安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镇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桂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