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和平,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湖北咸安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1983.09--1986.07 咸宁师范学习
1986.07--1989.07 咸宁市(县级)桂花中学教师
1989.07--1996.05 咸宁市(县级)文明委工作(其间:1987.07--1990.07在咸宁教育学院生物专业专科班学习;
1992.05--1992.07在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5--1998.02 咸宁市(县级)政府办督办科副科长
1998.02--2002.07 咸安区政府办督办科科长(明确副科级)
2002.07--2003.08 咸安区政府办社会发展科科长(其间:2000.09-2002.12省委党校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8--2004.03 咸安区政府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4.03--2006.08 咸安区马桥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明确正科级)(其间:2005.03--2005.06在市委党校乡镇班培训)
2006.08--2011.02 咸安区马桥镇党委书记、镇长
2011.02--2012.02 咸安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2.02--2014.12 咸安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12--2015.12 咸安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12--2016.11 咸安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防办主任
2016.11--2019.06 咸安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区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2019.06--2021.10 咸安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区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2021.10--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