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教育总支、区直学校:
现将《2024年咸安区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区级事项白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各校(园)严格执行准入标准,严禁白名单以外事务擅自进入校园。要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执行和教育成效不受影响,同时减少事务频次、时长、范围和规模,避免同一主题事务在同一学校重复出现。对于根据上级决策和有依据的申请所需的临时性任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报备。所有涉及师生参与的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参与。
二、强化治理,促进融合。要加强对白名单准入事项全过程指导,确保社会事务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效整合,与课程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等有机融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推动外部规范管理与学校内部治理的双向提升,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保障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区教育局建立进校园事项评估制度和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学校和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切实将评估结果与白名单动态调整挂钩。及时受理并查处违规进校园社会事务和相关责任人,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进校园社会事务实行动态监管。(投诉电话:0715-8322692;邮箱:782215840@qq.com)。
附件:2024年咸宁市咸安区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区级事项白名单
咸安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2024年咸安区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区级白名单 | |||
事项名称 | 事项内容 | 牵头单位 | 开展依据 |
安全教育进校园事项 | 消防安全教育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程》 |
科学文化进校园事项 | 戏曲进校园 | 区委宣传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中宣部等《印发<关于戏曲进校园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17〕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29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47号),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省文艺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鄂宣文〔2016〕64号) |
青少年科普 | 区科协 | 中国科协 教育部关于印发《“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3〕3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中科馆关于继续开展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双减”工作的通知》 | |
法治教育进校园事项 | 网信普法 |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 中央网信办《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